『烟花痕』感人的爱情故事,有点长,耐心看

发表于: 2005年10月12日 12点08分      点击: 3731
[作品简介]:

   这是发生在一个女人17岁和27岁的花样年华里两段传奇的爱情故事。
    17岁,她遭遇了一段荡气回肠又真挚美丽的感情,她的恋人的身份是一位身世凄凉,与她同病相怜的黑道少年小龙哥。
    27岁,她经历了一段超越世俗又曲折疯狂的忘年之恋,对方是一个有着严重双重性格,平素温和文雅,内心深处...

作者:穿裙子dē藸

七嘴八舌:

#1 穿裙子dē藸05-10-12 12:12:47说道:
烟花痕》PART 1 第01节 流金岁月


 以前的我,提起自己的职业,或许还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自豪和成就感,但是自从某天我知道自己竟然被广大人民群众像对待火灾和失窃一样列为“严防”对象,我再也懒得提及我干的差使。
  您猜到了吧?我是干什么的?对!我是一名记者——防火防盗防记者,所以,每当我的口气中疑问的成分稍稍多一些时,对方时不时会抛来一句:“喂,你不是要采访我吧?”

  我在一所文科大学读了四年的新闻专业,即将毕业的时候,父亲来信说家乡正在筹办一张晨报,需要面向社会招募一批编采人员,与我的专业比较对口,并给我寄来厚重的一沓资料,嘱咐我一定要把它吃透,几乎没有费什么周折,我得到了一份记者的工作。

  就像所有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一样,对于这份工作我很珍惜,每天都在绞尽脑汁去想如何捕捉些猛料,献给我们刚刚筹办的报纸。

  自从毕业后,大大小小的同学聚会,我也参加了不止一回,酒足饭饱之际,总会有人抱怨我们70年代的人生不逢时,举个最明显的例子,1997年,全国大范围取消福利分房,那时候70年代出生的人刚刚参加工作,不仅上大学要花很多钱,工作还没得分配,就连本科也不值钱了,相比那些不是抱怨私营企业公司业主性骚扰就是埋怨国营单位工资少的姐姐妹妹们,我想我也该明白什么叫知足常乐了。

  我高昂的工作热情与高质高产的稿件让部门的主管对我另眼相看,工资奖金福利加起来虽然不至于每天可以吃海鲜喝咖啡,但革命的小酒还可以天天有。人人都说,社会是个黑暗无比的大染缸,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我还没感受到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反而觉得是某些悲观主义者把生活想的太消极,生活嘛,它应该像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

  不久后,我又被调到了报业集团的日报,每天写一些不痛不痒的批评问题稿或轻轻松松唱唱高调,歌颂歌颂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这天下班后,我坐在电脑前加班赶稿子,写完稿子后抬头一看空荡荡的大厅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一瞬间感到无比的寂寞,无比的空虚,我已经27岁了,至今一事无成。我走到窗户前,打开卷帘,和煦的春风迎面拂来,温柔地轻吻着我的发丝,空气里漂浮着甜蜜的花香,路边的杨柳吐出的柳絮像白色的小精灵般装饰着美好的暮春,可是我的心却有种说不出的空虚和茫然。

  我不想回家,也不想在单位里呆着,更不想去找什么人倾诉,离开报社,我一个人背着厚厚的大包沿着马路慢慢地踱步,让裹着些凉意的春风一吹,一丝寒意涌遍了全身,我定了定神,前面不晓得什么时候开了一座新的酒吧,这个酒吧的名字叫作“流金岁月”,颇有些怀旧色彩,四个金色的大字在夜空下闪烁着琉璃一样的光泽,我鬼使神差地就跨进了酒吧的门。

  很优雅的装修与格调,很暧昧的光线与若有若无的轻音乐,这是我喜欢的风格,我找了个高脚椅坐下,要了一瓶百威,摸出一枝七星,眯起眼睛慢慢地吸。我吐出一个烟圈,四处打量了一下,有不少是情侣,有年轻的,也有中年的,一个个相依相偎,卿卿我我的甜蜜神情,映衬得我这个独自来酒吧里买醉的女子格外孤单,我又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尘封的往事在云雾中缓缓浮现:十七岁的冬天、天真的爱情......曾几何时,我也这样与一个男孩如胶似漆,多么久远的故事,像发生在上个世纪一样飘渺,今生今世也许难以再见,就像露珠落入大海,消失得不着一丝痕迹,以至让我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梦?回忆过去的幸福只会让今天的孤单更加凄清,因此我宁愿自己的记忆力功能丧失,或者只过滤下那些该记住的东西,让该遗忘的彻底被扫进岁月的死角。

  经历初恋之后,我也谈过N次不咸不淡的恋爱,也算了解爱情的公式和男人的心理,我在上大学时就把《“坏女人”有人爱》这种情爱读本看了N遍。我明白很多做女人的学问,她应该像杭州丝绸一样柔软轻薄,像巴黎香水一样五迷三道,看似弱势,实则强势......我的身边总是保持着追求者,但是我无法判断是我矜持的风度让他们折服还是C罩杯的胸围让他们神往,总之,我似乎已经失去了这个年龄对爱情所应该持有的热情和理想,看的多了,也很难再相信男人,我宁愿相信钱钟书老人的金口烁言——所谓爱情,只不过是一种生殖冲动罢了,生殖冲动过去的时候也就是爱情消亡的时刻。男人都是由性而情的,离开了性的爱情对于他们来说等于空中楼阁,那些试图接近女人的很多男人的终极目标也不过是上床,当他们释放的那一刻,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可是俗男俗女们仍然需要爱情这种假道学来装点自己的人生,需要在自己的一生中有一次或N次地被爱情这种猪油蒙住双眼,我还没有再次碰到一个能让我的双眼被蒙住的男人,所以,我仍然是孤独的。

  我抽第二根烟的时候,身边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天涯何处不相逢?咱们真是有缘分啊。”

  我转过脸去,一张年轻的脸带着戏谑的笑意正在看我。是他!我在心里惊叫了一声。

  “世界真是小啊”,我故作轻松地把快燃尽的烟按灭在烟灰缸里。“怎么,你现在在N城混?”

  “我来出差的,事情办得差不多了,所以想找个地方轻松轻松,”他说完突然用眼角扫了扫我旁边的空位,“不请我坐下吗?”他的笑容无比暧昧,一脸都是搭识妓女的表情。

  “椅子又不是我家的,想坐你就坐呗。”我抓起皮包,跳下高脚椅,“很抱歉,我还有事,要先告退了,再见!”

  “等等!”他用手臂拦住我的去路,“就这么走了?”

  我抬眼轻蔑地瞄了他一眼,懒洋洋地问:“怎么?”

  “我并没有找你兴师问罪,你何必这么着急离开?”

  “你的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我打鼻子里哼了一声:“你兴什么师?问什么罪?我还没有叫你还我的钱呢,你还倒打一耙?”

  “不就是一百块钱吗?值得你发那么大火,你那天把我给涮了我还没有找你算帐呢,不过,看在你是个美女的份上,我就不与你计较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把嘴凑近我的耳垂:“姐姐,你对我的印象就这么差呀?”

  “我总结人的时候不详加归类,对于某些人,我只有两个字形容:垃圾!”

  “你!”他的脸恰到好处的红了一下,很块又恢复了原状,“看来你是逼着我跟你算帐啊,要不,你今晚上陪我一宿,我们之间算是扯平了?”

  “不要再说下去,你想叫我吐在你身上?请让开!”面前这个年轻的男人的存在提醒着我一个可耻的事实——我曾经去见过网友,而且遇人不淑。

  那是去年九十月间的事情,我上网时习惯性地打开QQ,QQ聊天软件对我而言就是个便于联络的通讯工具,很少有陌生人来加我聊天,因为我的个人说明上特别强调:不网恋、不交友、不聊天,不是熟人别找我。偏就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喜欢啃硬骨头,那天我从天涯社区的“情感天地”转悠了一圈后突然发现微缩在屏幕右下角的QQ上有个小老虎的头像在不断闪烁,也怪我还没有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不知道是哪跟筋不对,一瞬间感到寂寞如潮,不由移动鼠标查看一下那人的资料:加菲,所在地:南京,年龄:不详,职业:播音员,主持人。这个职业对我来说倒是新鲜,管他真的假的,聊几句不就感觉到了?于是我就加了他。

  有一搭,没一搭地调侃了几句,我们的话题自然而然地扯到工作上,他也是进入新闻界没几年的新人,我们竟然找到了共同点,并互相问对方最近在做什么新闻?怎样才能挖掘到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不知不觉,两个小时就过去了。

  很少与陌生人聊天的我那天居然与他侃侃而谈了近一个小时,下网后感觉异常轻松,一夜无梦,睡得既塌实又香甜。

  过了几天,我在网上看小说。网上看小说是很累眼的,我打个哈欠,准备关上电脑睡觉,骤然发现,被最小化的QQ栏里一个小老虎的头像正在跳跃。轻轻点击:只见一连串字符跃入眼帘。

  加菲:Hi,你好!(22:10分)

  加菲:在忙吗,怎么不回话?JJ?(22:15分)

  加菲:喂!需要人工呼吸吗?(22:50分)

  趁那个头像还亮着,我赶紧回话:对不起,刚才在浏览网页,没注意到你。

  我们像老朋友那样聊起来,快结束时,他打出一句,“假期快到了,我准备出去旅游,你欢迎我去拜访你吗?”

  “好主意。我都闷得快发霉了。”我想他只是说说,于是跟他开玩笑:“你是帅哥吗?我只见高的,帅的。“

  “姐姐是不是见过的青蛙太多了,所以深信网络无美男?”

  “开个玩笑嘛,网上自有黄金屋,网上自有颜如玉,那你觉得你与安在旭比起来谁更帅一点?”

  “安在旭算帅哥?”

  “有人这么认为。”

  “哦,假如你也这么认为的话,你见到我就要“惊艳”了。”

  “好吧,假如你打算竞选下一届的‘世界先生’,一定要提前通知我,也算是给我提供宝贵线索。“

  “JJ,你真幽默,我现在用内功能感觉到你穿的是睡衣,镶花边的,面料应该是——棉布?软缎?啊不!应该是丝绸。”

  “呵呵,你的内功既然如此厉害,也应该能感觉到我是个超级恐龙。据说上帝每造好一个人让他来到地球上时,必将使其脸先着地,我怀疑我的脸落在煤堆里了,或者楼梯上,反正不是平地。”

  “JJ,只有漂亮的女孩子才这样说自己丑,再说JJ是个感性的女人,感性的女人最美丽。”

  “不,是性感。”,

  “哦!!”他打出两个惊叹号,“大大?”

  “小伙子,我困了,我真的要休息了,熬夜老得快,我可不比你们年轻人,晚安。”

  “晚安,JJ,祝你好梦。”

  又过了大约半个月,我正在家里睡懒觉,只听手机滴铃铃地尖叫起来。迷迷糊糊抓过手机,懒洋洋地“喂!”了一声,那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你好,是“双儿”吗?”

  我一惊,觉也醒了:“你是?--加菲?”

  恍惚中忆起曾经有一次与他互留过手机号,但是谁都不曾试拨过,连短信也没发过。

  “双儿姐姐。放假你也没出去玩吗?我去北京旅游,还有2个小时我就经过D城了。你想见我吗?”

  “什么?这简直是偷袭!”我的嘴巴张成了“O”型。

  “不欢迎吗?”

  “哦,当然不是,你误会了。”我清清嗓子,见网友怕什么?再说,我也从没见过网友,今天就试一次,反正大放假的也没什么安排,就当是一个“节目”。对方是个小男生,又不是老奸巨滑的中年人。

  “你10点钟到吗?”我看看表,“你打车到米萝咖啡。”

  “米萝咖啡?”

  “你跟司机说他就知道,我不喜欢火车站的感觉。”

  “那他要是宰我怎么办?”毕竟是小孩子,胆子只有芝麻这么大。

  “你跟他讲好价,十块钱。”

  “好吧。我怎么认你?”

  “这样好了,我手中拿着一本最新的《读者》。”

  我坐在米萝咖啡的秋千架椅上,随意翻着杂志。

  透过明净的玻璃幕墙,我看到一瘦高个的男孩子朝我的方向走来,脊背挺直,像练过舞的,橙色的T恤,卡其色的休闲长裤,背一个米色的双肩包,戴一顶深蓝色棒球帽,像阳光一样明亮清爽。

  他朝我走来,脸上盈着浅笑:“你是双儿?”

  “不是阿珂,不是方怡,不是沐剑屏......还能有谁?”

  他把双肩包卸下,跳到我对面的秋千椅上,笑容可掬:“我要把网名改成‘韦小宝’了”。

  我微笑着对侍者打了个响指,系着红领结的侍者手掌托着茶单走过来,我点了一杯巴黎香榭,他点了一壶西湖龙井。我用小匙轻轻搅动玻璃杯子里碎碎的香榭,点点碎片旋转起来,茶水呈现出美丽的冰红色。

  他伸出手盖住我的手掌,我抬起头,看到他依然微笑的眼睛里有一丝挑逗的意味,我轻轻把手抽出来:“不可以。”

  “姐姐,你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丽。成熟的美丽。”

  我不语,他即时掉转话锋:“你最近在写什么稿子?”

  接着他朝我倒起了苦水,说自己冒着生命危险采写的报道被头儿以一个可笑至极的理由毙了。

  一杯茶喝完,与他渐渐熟稔起来。

  “这里有古玩市场吗?”

  “步行十分钟就到。”

  “转转?”

  “好吧。”我招招手,侍者走过来,我结了帐,他拾起背包戴上棒球帽。

  我们走出茶馆时,他轻轻攥住了我的手。我没有情调地把手抽出来,把顶在头上的墨镜拉下来遮住眼睛。

  到了古玩市场,他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蹲在一个卖紫砂壶的小摊上,端起一个小砂壶左看右看,看了大约十分钟才张口:“多少钱?”

  “150。”

  “太贵。”

  “那你说个价?”

  他伸出两个指头:“20。”

  哇,真能砍价!我在一边替他捏汗,人家肯卖吗?

  那人踌躇,他拍拍我的肩膀:“我们走。”

  没走几步,身后传来卖主的吆喝声:“回来吧,给你。”

  他从钱包里掏钱付帐,卖主用一个盒子包好砂壶,他小心的把砂壶放进背包里。

  “你真能砍价啊。”我看着他说。

  他笑眯眯地:“看货时不要说话,只看不说话。”天机不可泄露的样子。

  我傻傻地点点头,又踱到一个摊子前时他驻足,蹲下来仔细把玩一个坛子,良久他开口问价,卖主回答:“1000块。”

  我在一边琢磨,这次他该还到多少钱呢?

  “二百。”他伸出两个手指。

  “二百肯定不行,最少也要三百。”

  “就二百。”

  “小兄弟,那你就再别处转转吧,你转一圈就知道了,我没有问你要虚价。”

  我们转身离去,没走几步,他突然说:“我看中那个坛子了,我带的钱不够,干脆你赞助我一百元吧。”

  “好吧。”我们又折回去,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兴高采烈地说:“你看这个坛子上的花纹都是浮凸的......”

  走了两条街,他包里的手机突然响了,眉飞色舞地讲完电话,他把脑袋转向我:“《视点》栏目的男主持腿摔着了,制作方正在南京急寻一个男主持代替,我给电视台送过一盘带子,我的老师说,他们主动提起有个姓吴的男孩子····老师叫我今天下午就去见他们,我得赶紧走了,真对不起,真对不起!这个点还有回南京的车吗?”

  “火车没有了,恐怕只有汽车了。”

  “那我们赶快去汽车站看看吧。”

  一路上他走的飞快,恨不能长出翅膀飞起来,快到汽车站时他用一只手拍拍我说:“我觉得是你给我带来了好运,我感觉到我的运气快来了。”我抬头看他,发现他的整张脸都发亮了。接着他又打包里掏出手机一边大步流星地走着一边打,半天那头没人接电话,他又拨一遍,嘴里还咕哝:“怎么?我妈没带手机吗?”片刻之后,电话通了。

  “妈,刚才王老师打电话说要我去参加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面试,是电视台主动说起‘不是有一个姓吴的男孩吗?’,他们看中我了!”——真是个孩子,八字没一撇的事情就张扬。

  到了汽车站,他挠挠头发:“不好意思,回去的车票也要你出了。”

  我从钱包里抽出一百元钱递给他,他最快速度买了票,把剩余的钱递给我。

  “不要了。对了,你说的那个节目是哪个台的,我们这里能收到吗?”

  “南京电视台。”

  “那我们收不到了。遗憾。”

  “我可以把带子寄给你啊。”

  “好吧,再见,你该上车了,时间不早了。”

  我与他挥手道别,走了几步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钱不够可以不买啊,干吗问女人张口要钱?就因为他以为与我姐弟相称?天哪,我不是被人骗了吧?我越想越不对劲,掏出手机拨通南京的114台查他所说的工作单位电话。

  打了好几个电话才辗转到他所在的新闻频道:“请问是XX广播电台吗?我找吴小宁。”

  “哦,小吴啊。他不在,他请假了,大约两周后假期才结束,你要找他等到假期结束再打电话吧。”

  我收了线,看来是确有其人--不对,若是他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呢?我还是听听他所播的《环球45分钟》,据他说请假前就已经录好的节目,看看是不是他的声音。

  从不听广播的我从好友家处拿来一台随身听,没错,声音是他的。唉,也许是我太敏感了,他毕竟年纪小,现在还在实习,没有收入,不懂事,而且又实在喜欢那个坛子?

  我把事情经过告诉我的铁姐们灿灿,她从床上一跳三丈高,眼睛瞪得像铜铃:“喂!老实说,他对你有没有上手?不是我说你,千万别失财又失身啊。”

  “失身?去你的!他还是个孩子呢。”

  “孩子?哈!哈!”,她笑得前仰后合,像个不倒翁,“你以为现在的男人都是省油灯?小学生都有谈恋爱的了,人小鬼大着呢。倒是你才长不大。”

  “哎哎,就事论事好不好?我觉得没那么严重,大热天的跑来一趟就为二百块钱?不符合逻辑嘛。”

  又是一个礼拜天,我蜷缩在被子里听音乐,翻书,炉子上煮着银耳莲子羹,忙碌了一周,终于换来一个逍遥的周末。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手机愉快地唱起歌来,我飞快地按键:“喂?”

  “喂?姐姐吗?你好呀。”

  是他?加菲。与他见面的经过放电影一样又浮现在脑海中。

  “怎么不说话?姐姐是贵人多忘事?前不久我们刚见过面。”

  电光石火间,我的脑海里已经浮出一个念头,声音柔缓了许多:“你好,怎么能不记得?最近你在忙什么?”

  “没忙什么,只是上次见面很匆忙,不好意思,姐姐,我还可以去看你吗?”

  “那是我的荣幸。”

  “真的?太好了,我下周末去看你好吗?”

  “好呀。”

  我只想搞清楚加菲上回的表现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他究竟是一个纯真的孩子还是如灿灿所说是一个“老手”。

  周末来临时,我们依然约在“米萝咖啡”见面,他像踩着一片云一样轻快地走来。

  他不提还钱之事,却给我带来一件礼物:一条小的不能再小的裙子,这样的礼物未免暧昧,难道这也是因为他是个孩子,不懂得挑选礼物?

  我给他倒茶时他趁机按住我的手,我没有反抗,看他如何继续。

  他站起来拉上布帘子,一双眼睛像得了甲亢一样,贼亮贼亮地盯住我,我也目不转睛地看他,嘴角挂着笑容,他俯过身子,嘴巴逼近我的耳垂,我轻轻推开他:“为什么?我们只见过一面。”

  “但是我觉得已经与你认识了很久,没有一点距离感”。三流言情小说里的对白被他运用地很熟练。

  “姐姐,你真美”,他的手指划过我的头发、额头、下巴,落在我的嘴唇上:“姐姐,你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唇。”

  我强忍住厌恶,把他的手轻轻推开,这句话不知对多少女人说过了的。

  “你这样跑来两次,就为见我?”我给他一个自认为甜蜜的笑容。

  “是的,因为你的美丽,性感和可爱。”他的手指顺着我的嘴唇下滑,我抓住他继续移动的手,轻轻一吻(就当是吻我们家的布娃娃)。

  他为我这个有突破性的举动欣喜:“姐姐,叫弟弟做你的情人好吗?我以后可以常来看你。”

  “是吗?那很好呀。”我继续“含情脉脉”地与他对望。

  “只是,每一次来的代价太大了。”他突然叹了口气,欲言又止。

  “什么代价?”

  “车票啊。”

  “车票才多少钱?从南京到N城这么近。”我真的有点吃惊,这点小钱也值得计较?

  “毕竟我还在实习,没挣工资呢,干脆以后每次来你给我报销车票吧。”我心里暗暗地说,这个男孩子太叫人看不起了!但是我还是不动声色地说;“哦,没问题呀。”

  他脸上的笑容更“甜”了,似乎已经有百分百的把握迷住了我:“以后每个月你给我点零花钱吧。”

  天!我很象富婆吗?还想财色双收!感觉有点像卖的!加菲呀加菲,既然你小小年纪就挖空心思想骗女人的钱,就别怪女人反过来算计你——对于那些不值得我尊重的败类,我丛来就不是个宽容的人。

  戏该收场了,我怕我要吐出来了。

  “到中午了,我们就在这里吃点什么吧。”我拍拍他的肩膀;“这顿自然是我请你,谁叫你是我弟弟呢。”

  我拉开帘子,打了个响指,侍者走过来:“小姐?我能为您做些什么?”

  “你们店最好的法式大餐上两份,还要一支最好的干红。”

  昂贵的大餐和红酒上来了,他吃得很香,贪婪的样子。我吃到三分之二时,用纸巾抹抹嘴巴,按一下他的肩膀;“弟弟,我去结帐。”我给他一个温柔的笑容,拾起皮包,站起来轻轻拉上帘子:“就来,稍安勿躁。”

  他还在自斟自饮,抬起头回报我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径直走到前台,对小姐说;“半小时后,5号台结帐,要是那位先生问起,就说我已经走了。”说完,我戴上墨镜,从酒吧另一个门走了,出门我就关了手机,打了一辆车,直奔灿灿家,我要把这件好笑的事情讲给他听。

  “什么?你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很得意的事情吗?”灿灿的指头直指我的鼻尖:“陈丹蕊呀陈丹蕊,这回你可信了我的话吧?没想到你都工作好几年了还会这么幼稚,我看你最好赶紧换个手机号,你知道现在网上有人用别人的手机号注册很贵的黄色网站什么的,我这里还有张手机充值卡呢,送给你,他还知道你其他真实信息吗?”

  “放心。他还不知道我的真名,具体工作单位也不知道,只知道我是名报社记者。”

  “N城有几张报纸?他要是想找你并不难。”

  “依我看,他并不是专业吃软饭的,只是名智商不高的没有骨气的坏孩子。但是,他以后有可能会滑向这个道路。从此后,我发誓再也不见网友。”我摇摇头,想起曾经与他在网络上随心所欲地畅谈,我长叹一口气。

#2 穿裙子dē藸05-10-12 12:15:04说道:
烟花痕》PART 1 第02节 无名英雄


  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眼前,这个吃软饭的鸭子居然在这个时候打地平线上又冒出来,还用他那只肮脏的手试图去摸我的脸。
  “滚!”我忍无可忍,一把甩开他的手,想夺路而逃。他伸手一把抱住我,身子紧紧贴到我的胸脯上。我试图挣脱他,他越发用力。

  “你再这样我要喊了!”

  “喊啊,今天我可不是单枪匹马,我的朋友就在附近。”无耻的笑容使我有想给他一巴掌的冲动。

  趁他不注意,我狠狠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哎呦!”他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带动了桌子,百威晃了晃身子掉在地上跌得粉身碎骨。

  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几个好事者看看我,又看看他。“怎么了?”

  “没什么,碰到我前任女朋友。”

  “谁是你前女友?”

  “你呀,别太任性了,今天我们就讲和吧?打是亲,骂是爱,你的气也该消了吧?”说着他作势又要来抓我的手。

  “小两口拌嘴,我们还是别在中间帮倒忙了。”我听到有人小声这样说。

  正在我的大脑高速运转如何摆脱这个令人作呕的流氓之际,酒吧的老板走了过来,看看地上的碎瓶渣,“怎么了?”

  “嗨!我和我女朋友吵架,见笑了。”

  “我根本不认识他!是他要非礼我!”

  眼着着闹剧无法收场,一个中年男人突然从邻座走了过来,对着那一小流氓微笑着说了一句:“算了,让这位小姐走吧。”

  “我们小两口吵架,你凭什么插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凭什么?凭我才是他的男朋友!”声音不大,但是非常镇定和平和,我不由转身看了看这个突从天降的男人,大约四十岁左右,不怒自威。

  酒吧老板拍拍小流氓的肩膀,“算了算了,小弟弟。”

  “好!”小男人定了定神,看看我身边的大男人,伸出一根指头指了指我的鼻子,“你,等着。”说完,终于高抬贵脚,拔腿走人。

  我转过脸来,对中年男人说了声谢谢,我诧异地想,这年头,雷锋叔叔什么时候又回来了。

  “你不是某某报社的吗?我见过你。”中年男人温和地笑笑,“有一次在你们单位的楼梯上,你下我上,我问你某总编的办公室时,你给我指过路。你是记者吗?我在商界活动中见过你。对了,我和你们的金总编是朋友。”

  我是高度近视眼,平时还死撑着不戴眼镜,此刻,我的目光再度落在面前的中年男子身上,因为距离很近,我看得很清楚,一个很有派头的中年男人,身材伟岸,气定神闲,灰色的精纺面料的T恤,笔挺的米色休闲长裤,干净利落。

  “今天多亏了你解围。谢谢。谢谢。”

  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抬起手腕想看看时间,今天晚上我要给灿灿庆祝生日呢,骤然发觉手上的腕表已经不翼而飞了,我下意识地在地上逡巡了一眼,弯腰伸手去拾刚才在挣扎时不小心脱落的手表,“小心!地上有玻璃渣。”晚了,我的手被割破了一道口子,鲜血一丝丝地往外渗,我吮吸着手上的伤口,“对不起,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今天晚上还有安排。”

  “你的手在流血......”

  “没关系的,我真的要走了,今天晚上有重要的事情。”说完,我连连摆摆手离开。

  刚推开酒吧的大门,迎面一个人与我撞了个满怀,定睛一看,正是方才跟我发生争执的小流氓!这次来者不善,身后有同伙!

  “又叫我撞见了不是?不是冤家不碰头啊。”

  “你究竟想怎样?”

  “不难,想叫你跟我赔个不是!”

  “赔不是?你怎么不说赔我的钱啊?”

  正在危难之际,一个温和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刁难女士应该不是男人做的事情。”我蓦然回首,那个很有风度的中年男人再次“莅临”,原来,他的目光一直没离开我,刚才从酒吧的玻璃幕墙里看到了这一幕。我在心里暗想:今天过得真演义啊,我竟然充当了一次英雄救美故事里的女主角。要不是亲身经历,这种场面只在电影里看到过。

  更演义的是,小流氓的一个“同伙”竟然陪着笑脸说:“呦!这不是健哥吗?这位小姐是健哥的朋友?一场误会,一场误会!”

  小流氓有点不甘心,刚想张口说什么,一旁的小伙子赶紧推了他一把:“走吧走吧,误会而已,都是朋友都是朋友。”说完连推带拉着他的朋友,频频回首地冲着我身边的男人陪着笑脸折身走了。

  我目送着那群人落荒而逃的背影,方才反应过来。

  “我要到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去给你送封感谢信了。”

  “还是先到药店包扎一下你的伤口,瞧,你的手还在流血。”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上,伤口刚才没有止住,几缕鲜血已经不知不觉地染红了我的手掌,“什么事还能比身体更重要?”

  “今天是我最好的朋友的生日,我可不想迟到,时间快来不及了。”

  “坐我的车吧,”他指指停在不远处停车场一辆黑色的奥迪A6。

  他用微笑的目光接住我惊诧的神情,“我可不想叫你们总编说我见死不救。前边有个药店,你先买块创可贴,不然血会越流越多,别叫你的朋友在生日宴会上看到血光。不吉利。”

  “好吧,那就多谢了。”看来今天是沾了金总编的光了,走到车前,他为我打开车门,踩动油门引擎,几秒钟后车子已经行驶在黄昏的车水马龙中

  “你好象很有来头?”我转过身来打量他,。

  “不过是在社会上混得时间比你久一些而已。”

  “你经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可惜这样的机会太少太少,今天是你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

  “我想金总编和你一定是哥们,要不你怎么这么热心帮助他的属下。”

  话音刚落,车子突然左拐,驶进附近的停车场,他松开安全带,拿起小坤包,“你在这里等一下吧,前边有个药店,我去买点药。”我刚想说:“我自己去。”他已经下了车,我摇开车窗,目送着夕阳下他一点点远去的高大背影,心情又奇异又感动。没几分钟,他已经回来了,拉开皮包的拉链,一样一样拿出云南白药和创可贴、棉签,“伸手。”声音很温和,但是很有份量,我听话地伸出受伤的手,他用棉签蘸着云南白药仔细地敷在我的伤口上,“我们中国人的云南白药是最管用的,这创可贴你留着备用吧。”他为我敷伤口时专注的神情像一个悬壶济世的良医。我跟金总编并无交情,金总编也不可能在他跟前提过我,简单的性目的需要这样用心吗?我若有所思地看着被处理过的伤口,“多少钱?我给你。”

  “很便宜,不用给了。”

  “那怎么行?我和你只是第一次见面啊。”

  “好了,丫头,就当满足我作一次善人的愿望吧?”说完,他把剩余的药和棉签塞给我,抓住方向盘;“现在告诉我,你朋友的生日宴会设在什么地方?”

  “凤台路豆花庄。”

  那家酒店很近,五六分钟的工夫就已经到达目的地,我跳下车子,与他挥手告别,他的黑色轿车很快淹没在黄昏的人潮中。他并没有要我的电话,我傻傻地揉了揉太阳穴,看来这个世界还真是有无名英雄这回事。


#3 菲faye05-10-15 15:57:36说道:
还真的是很够长的哦~~
没完哦
#4 LISA05-10-18 12:13:45说道:
我在看呢, 怎麼就這麼一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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