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红颜
发表于: 2005年08月01日 01点23分 点击: 1633
这千百年来,我躲藏在太湖底,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若我不是妖,是不是一切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了呢。
当年倾倒吴越的容颜,早该成腐烂的躯壳。抚着身体,我恨,恨自己是妖。有着千年不死的命运。连躯体都不肯腐烂。
也许,这就是我应受的惩罚吧。
幻化
其实,我连妖的资格都不曾有。连白虎岭的那个妖精,都曾在佛界遥遥辨指繁花五百年,
而我,不过是范蠡花费十年造出来的蛊邪,连妖精都不齿的卑微东西。我从一开始就知道。
吴越征战多年,越王勾践忍辱负重,谋划复国大计。其中一项计划,便是进献越中美女,以此打消掉吴王夫差的锐气,让他沉溺酒色,无心理政。而这样,越国便可乘机击败吴,一统江南。
而吴越之中,美女虽无数,当真要挑出绝色妖媚的未婚女子,也并非易事。
于是,才有了我的出现。
我对着黄铜菱花镜学描眉梳妆,有心无意的听着范蠡在耳边叙说这些。不明白吴越统一,与我有何相干。水色的唇,抿上红纸,斜过眼去轻笑着问他,那么相国,我又能做什么呢,不过是您手中的蛊,用来压注的赌酬。
阴鸷的脸庞,闪过笑意。他把手指按在我墨色长发上,你何只是我的蛊呢。等有朝一日,吴越平定,我定要带上你,泛舟太湖之上。
我亦是冷笑。可是,他说的又极对。我是他做出来的,骨是千个少女的骨拼凑而成,血是百个幼童的血混杂而就。至于灵魂,也许我是没有的。一道符咒,是我出现的依靠。腰肢一软,顺势依在坐塌的红锦上,姿态慵懒。
他伏身过来,手指慢慢滑过我的脸,捏住我的下巴,看牢我的眼睛,说,好好学学做人的样子,别总由着自己的性子乱来。
要牢牢记得,你不是蛊妖,
你的名字,叫西施。
越王
终于知道为什么在我成型之初,范蠡不肯要我出门,非要待学了人的规矩,方才带我去
见越王,原来,做人这么难,要会笑,要会哭,要知道看到不同的人要说不同的话。真是亏了他这么用心。
我暗暗笑。
对镜梳妆,长发如瀑,挽成简单的发髻,把簪子扶稳。戴上珠贝的耳环。换下殷色的布衫,穿上藕荷色的缎子衣裳,套上月白色刺绣的丝缎鞋子。更衣完毕,我走到院子里,向范蠡遥遥屈身行礼。小女子问相国大人安。
他在大朵大朵盛放的白色扶桑花里转过身看我,在阳光下,他的眼里有异样光芒闪过。也许是骄傲。毕竟我是他亲手做出来的妖孽。我的心,忽然一痛。
呵呵,很好,连行礼都已经学会,看来我可以带你去见越王了。他走过来,握住芊芊柔荑,问道,你是谁呢?告诉我。
我低头含笑,答,小女子住苎箩村西,姓施,人家称呼我西施。
在华丽阴森的宫殿里,我看到了勾践。我的主人。他有着一张令人不安的脸,严肃的让我甚至不敢抬头看他,只在殿下颔首等待他发话。
很好,范蠡,你做的很好,可以找到这样的一个大美人。忽然,他哈哈大笑。相国啊,只是可惜,可惜啊可惜。他用余光瞥向范蠡。似想说什么,又没有说。
范蠡望向我,我立即心领神会,马上跪下,回应道,小女子愿以微薄之躯,助大王统一吴越。请大王成全。
勾践似是没有料及我会有这样的举动,怔了一怔,却也立刻回过神,高深莫测的表情,你说,你愿意?你可知要你做的是什么,你一个女子,也敢这样说话?
我微微笑着抬起头,像这十年来每次训练的一般,扬起我如花的脸,而后,轻启朱唇。小女子愿为红颜祸水,为大王出力,死亦无罕。万望大王成全。
好,好,好!勾践走下台阶,亲手将我扶起来。然后,在那个男人的眼睛里,我看见自己,如同院子里的那片扶桑花一样,灼烈盛放。用那么热烈的姿势。
不用转身,我就可以看见范蠡的眼神,一定是骄傲的,因为,我是他的骄傲。所以,我也是骄傲的。骄傲的花朵。而我,应该是没有灵魂的。
入吴
车马喧嚣。
我和一班被选中的女子,连同无数金银珠宝一起,由范蠡护送,去吴王那里。旅途中驻
扎在驿站。深夜。我无眠。习惯性的穿起殷色布衫,走出去。
月凉如水。
站在小小院落,树影阑珊,软风微薰。我竟醉了。仰起脸,望向无边月色,心里莫名有些凄凉的牵挂生出。不懂得为什么。我只是个妖罢了,或,连个妖都算不上。七情六欲于我,简直是笑话一般。可是此刻的眷恋,又当从何说起呢?与他,十年的陪伴,他只是一直教我。从如何行走站立,到如何娇媚可人,诗词书画,歌唱舞蹈,他统统教,且是严厉入骨。
他不告诉我何谓情爱。似世间并无这样东西一般。读《诗经》时候,问过他,什么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却不做答复,仿佛铁了心肠,要我甘心做个美艳玩物。没有感情。
也许,这才是我的命。他既造出了我,那么,我的命运由他摆布,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还有什么好怨的。
小姐,这么晚了,怎么还站在外边,小心着了凉,相国大人又该责骂了啊。随行的丫头不知何时走来,手里拿着玉色长袍,披在我肩上。相国大人,呵,我暗笑,我们都是棋子罢了。我是他的棋子。他是越王的棋子。
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玄色身影在水榭上一闪,心念一动,怎么是他?追过去看时,却是空水照花影。
孽障啊。我分明听见有人叹息。
次日即到了吴宫。
我四处观望,似无知女子诚惶诚恐的模样。
初次见到吴王夫差,便发觉他与越王本质的不同。夫差是散淡的样子,穿明黄色的袍子,眉目温和,丝毫没有君王的戾气和霸主的气势。他注定是要输的。
而且,我的生命出现,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他输。别无其他。我这样对自己说。
他初初看见我,竟疑我是天人。爱不释手。
笑话,我哪里是什么天人。
专宠
宝贝,你看这个钗你喜欢不喜欢。还有这个香炉,是你们家乡进贡来的呢。夫差如
无辜幼童,笑容单纯,一早便跑来向我献宝。
装做懒得看他的样子,我转过身去,说,大王,我不舒服呢,在这里住的好生不习惯,不若家里……
像家里?他微微为难了一下,这个……美人啊,这个不太好办啊。我又转过身来,硬是扯住他的衣袖不肯松手,不嘛,我就要就要嘛。
娇滴滴的眼泪眼看就要往下落。
原来可以这样撒娇。
他却立即慌了神,好好好,寡人即刻命人修建新的别院给美人居住如何?可千万不能哭啊,这么俊俏的可人儿,这么灵秀的眼睛,哭坏了可怎生了得?
我这才若温驯猫儿一般,依在他怀里,窃窃的笑。不过是要我妩媚,不过是要我专宠,不过是要我倾他的城与他的国,这又有何难。呵呵。
只是,这个天真的男人,我与他本无怨,可怜他为我花尽心思,弄的后宫埋怨,朝野涣散。他却还是一如当初待我。贪恋我的玉色容颜。
他不知,我的容貌,是不会变的,而他所有的,却一直在变。越来越少。偶尔看他熟睡的样子,心有不忍。
蛊离开了属主,力量毕竟会减弱不少,况且,日日与夫差纠缠,我的精神一日不如一日。搬入馆娃宫之后,我的心,似乎总有些异样,莫名会痛。痛到忍不住捧着它落泪。夫差请了名医来看,却什么也看不出来。他大怒,杀了无数御医。一时间,国内无人敢行医,怕被王征了去为宠妃看病,什么都看不出,由此白白送了小命。
郎中能看出来才怪。
也许是当时范蠡一时疏忽。给我加上了个残缺的心。有时候自己拿出来看看,似乎只有一半。所以现在这样痛罢。
心里却又生起从前的那丝牵挂。性情本是凉薄,现在为了他,竟会了相思。真是可耻的事情。哪里听说过,蛊妖对属主有眷恋的,若有什么,只是绝对的忠心。
等我的心痛病微微好了些时,夫差于是拣了个晴朗的日子,说要带我散心去。
声势浩大的出行。
在一处水边,他停下车马,把我从帐中抱下来。
我靠在他怀里,轻声细语的问道,王,这是什么地方啊?
他很高兴的告诉我,美人啊,这是我的太湖啊,你看风光多么美,和美人你一样呢。他激动地说着话,却没有发现我的脸色瞬间变苍白。
太湖?
曾经范蠡对我说,等到吴越一统,他定带上我,泛舟太湖。
曾经是不谙世事的蛊妖,天真的以为自己没有感情。
怎么在这个时候,忽然念起早年旧事却心怀悲伤?
怎么会呢。
太湖啊……
远远听见有采莲女子歌唱,我开始笑。很熟悉的曲子,还曾排练过。今日今时在太湖上听到,却还是欢喜无限。
夫差见我欢笑,更是喜悦,走到一个巨石前,他将我抱起,放在上边,说,美人,你看,这个石头像不像乌龟?让它背我的美人游太湖去罢……
我忍不住大笑,向前一仰,额头却不小心磕在石头上,眉心血流不止。夫差急得不行。
招了御医来。
因为肌肤过于细嫩,怕留下疤痕,于是用上好的玉石磨成粉来敷伤口。未料到,错将琥珀放多,于是眉心多出红点,再无法消去。
我揽镜自顾时,恍然失神。还是旧时容颜,未曾褪色。甚至,更加明艳。可是,已经有什么,在改变。
天灾
我想,勾践等这一年,等很久了吧。他的阴郁的眼神,我至今记得。连个妖都不寒而
栗的眼神。
吴越连年大旱。越有储粮,借与吴做种。
没想越国送来的种子,竟都是煮熟的。勾践,真的狠毒至此。连百姓都不放过。眼看百
姓易子而食,无动于衷。
吴国一时饿殍遍野,哭声连天。连一直快乐无忧的夫差,都开始面有愁容。他留在馆娃
宫里,整夜叹息。
我心有不忍,想出手相帮。毕竟他待我不薄。
可是,到此时,我才发现,原来我什么都做不了。我除了美貌,根本就是个废物。连白
骨精尚有法力,可是我,根本就是个废物,连心都只有一半的废物。
入夜。夫差睡下。我起身,观望月色。
江南风景,似画妖娆,亭台楼阁,小巧精致,而这个他为我修的馆娃宫,更是精细入微。雕梁画栋,巧夺天工。可是,又有多少能工巧匠,为此丧命呢?
不知道何时起,我变得这般善感,也许是因为离开属主太久,沾染太多人气。变得和真正的女子一样,多愁善感。
不觉叹息一声。
然后,发觉身后有人。回过头去,看见夫差立在那里,夜色遮盖住他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整个人在黑暗里伫立着,一动不动。我迟疑了一刻,然后叫他,王,您……
西施啊,你的目的快要达到了吧?他的声音似乎有凄凉的味道,低沉,却没有威严的架势。而他的那句似是无心的话语,却是重重的击到了我。我大惊,强压情绪,王,您在说什么?西施不懂。
他缓缓呼吸,听在我耳中,无比沉重。西施啊,我早知道你非人,只是狠不下心。吴中佳丽无数,若你般清水芙蓉的妖,却是再觅不得。他终于回头看我,眸子里的光芒,清冽逼人。
西施,可曾记得在太湖边你磕破额头的事情?其实,所用玉石并没有出差错,可是,用到你体肤,却又玉白生为朱红。御医曾秘密禀告,不是药物的问题,问题在你。
传说江南民间有邪术,将少女的尸骨拼合,加以强大的怨念。再用至纯的孩童血馔养,历经多年,可造出绝对衷心于属主的蛊妖,幻为人形,为男子则俊朗飘逸,为女子则美艳绝世。而蛊妖的意念,完全由属主决定。没有灵魂。
夫差平静,似乎在说与己无关的事情。阴影落在他的脸上,如此深刻。
玉石转赤。是为着你的体质为纯阴,又至为邪毒。蓝田玉,是玉石中惟独有阳性的极品。遇到你的血,自会改变本性,转成朱色。那日,情急之中,用了蓝田玉磨研成粉敷伤口。却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怕事情传出去,生出恐慌,便告之天下,说是错用琥珀,留下了眉心的红色美人记。
在他平静如死水的叙说中,我轻轻闭上眼。冰凉手指摸向眉心。那个红色的痕迹。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了。刹那之间,觉得自己真是失败,做个妖都没有资格。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还留我到今日。任他是再留恋美色,知道我是异类,也要生生吓死的吧。
他该恨我,恨我是红颜祸水,害他误国。也许明日,他就会招来巫师,用一道简单的灭妖咒,就足够销了我的灵。也许明日,我就将如同尘灰,消散无踪。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生与死,对于一个蛊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区别。我望向月下的吴宫,风光依旧旖旎,心里倒也平淡。
只是,范蠡。我的属主。他如若知道他亲手做出的我,就这样消失,是否会责怪呢?或许,他根本就不在乎。再用十年,可以造出比我更加明艳更加美好的蛊。
我用依旧甜美的声音,开口说话。王,那么,你要怎么处置我呢。我不过是个,做妖都资格尚浅的东西。对付我,简直易如反掌。
我要想灭你,早在游太湖之后就灭了,他的口气还是淡淡的。西施,我听天由命。他伸手揽过我,抱我在怀里。早知道,你的出现,是我的劫数。上天都如此安排,我又能怎么样挣扎?一切都有结束。只不过,有的还没有到时机罢了。
我认了,西施,我早就认了。
破吴
这个结局,是早就写好的。我想。
吴王沉溺女色,大兴土木,在举国的反对声中为宠妃西施建造宫殿,劳民伤财。吴国民
心尽失。而那场灾害,又使吴国实力大减。越国的胜利,简直是注定。
伐吴大胜。吴王自尽于宫中。
在连天的欢庆声中,我又回到我原来的地方。不是我的家。离开馆娃宫的时候,我没有回头看,怕自己会心有不舍。可是那里也不是我的家。我没有家。
在越王的宫殿里,跪着听宣。
越女西施,心怀大志,忍辱负重,为越大计,舍贞留洁,终雪国耻,为显褒奖,特留宫中,封卫国夫人。
慢着,留在宫中?难道说,勾践要纳我为妃?我不要。
我望向站立一旁的范蠡,他面无表情。我亦揣度不出他在想什么。心口突然剧痛。然后,
只觉得冷,好冷。原来,缺少半边心,是这样痛。我慢慢失去知觉。
仿佛沉向深水,一点一点,坠落。我无力挣扎。也好,就这样去了吧。
七.魂归
醒来时候,看见熟悉的屋子。熟悉的摆件。我微微笑,时间仿佛又回头,到了曾经轻狂放肆的旧时。我曾柔软着腰肢,懒懒卧在这里。巧笑倩兮。
你回来了。
他的声音一如从前。听不出他的感情。他始终只是我的属主,我只是一个蛊,他怎么会有感情浪费在我身上呢,真是痴心妄想呢。
奇怪,我习惯地探手到心的位置,它居然不再疼痛。平缓安静。
不用想了,我帮你补全了另半颗心,你现在已经有完整的心了。他走到我身边,坐下来。
以前心会疼的是不是。因为那颗心的另一半的疼,你也可以感觉到,所以,我想,还是帮你补全了的好。省了两个人都会疼。
那……另一半的心是……我忽然觉得事情似乎有什么不对。
另一半的心,是我的。他开口说话。整颗心曾都是我的。
按蛊咒的宗法来说,属主的血肉是不可以用在蛊妖身上的。这是大忌。可是,为了让蛊妖对主人更加衷心,不让它有背叛的心思,还是有人冒极大的危险,用自己的躯体的某些部分,来加强对蛊妖的控制。血液。皮肤。内脏。
而这样做,是在和人伦与性命赌博。因为这样做,即是给妖以一些人性,若妖觉醒,明白自己有人的部分,那么,它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夺过属主的性命和躯体,从此为人。而属主,就此消失。
他,甘心冒了天大危险,来玩这样一场游戏。到底,为什么呢。我不明白,真是不明白。
我不解,轻轻握住他的手,和我一样,没有温度。
他摇头,抽出手。
很可笑吧。谁会相信,我爱上一个自己蛊咒造出的女子。从她最娇弱最丑陋的那一刻,我便爱上。看她一点点成长到人的模样,会哭会笑会闹,会懒惰,会撒娇。可是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爱她。直到,那日,在花园里,看见素衣的她,心里的痛,一下显现。
我猛然想起,那一日,我的心,亦是疼痛。原来,如此。
那年春季的明艳阳光。我在遥遥的地方向他行礼。他转过身来看我,眼神水光滟潋。扶桑花开得如火如荼。一切,细细想来,竟是命运伏笔。可是此刻,我心里竟是漫天遍野的欢喜,是的,是的,他是在意我的,否则,我的心不会疼。他的心里竟也是有我的。原来我不是痴念啊。
心。
我心念一动。他的心,已经在我这里,全部在我这里。那么,他现在,是个没有心的人。那么,他对我,再无半点牵念?
是的,你猜对了。他声音此刻听来,无比寒冷。我是个没有心的人。所以,不再疼痛。亦不会有爱恋。你所有的想法,我都可以看得到。
西施。你在我眼中,不是容貌倾国的妃子,不是在姑苏台上声如莺啭的美人,只是当初在园子里冷清微笑的孩子。
可是现在,我已经是没有心的人。
你走吧。带着我的心。
不。我扑在他怀抱里,泪眼迷离。你说过,你要带我一起泛舟太湖,一起走啊,我们一起走。我们有一颗心,就足够。
傻孩子。他推开我。我已经是没有感情没有心的人了。在一起,又有何意义。不如独自行走,来得自在。只是,我的心给了你,怕你从此添出许多执念,倒不像是妖了。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八.结局
吴越一统。天下天平。
范蠡,终于完成他的心愿,从朝野退下,带上他的小舟,泛舟于太湖之上。从此清淡生活。再无烦恼。后来又经商,富甲一方。
勾践本要留下西施在宫中,但遭朝野上下极力反对,加之西施忽然消失,寥无音讯,最后不了了之。
乡野传说,是范蠡带走了西施。传说两人在早些时候即相识,为了国家,眷属分离,现在安定了,两人便远走他乡。
我在湖底听闻,窃窃的笑。一如曾经。事情过了那么多年,还是有人心心念念地说。红颜早成过往,芳名却被刻在书册,永世流传。真是搞不懂,人总是要记得一些与己无干的事情,并叫它做历史。或许,以一个妖精的思想,永远都不明白。本来,我便不是聪颖的妖。 更何况,连心,都已经还给了范蠡。更加蠢钝。
那一日,我用尽灵力,将范蠡迷惑。让他感受不到我的想法,从而无法阻止我,而后,我将整颗心从自己身体拿出,放在他手心,然后离去。夜深时分,独自徘徊在湖畔。手握着一小块从吴宫带出来的蓝田玉。吞下,投湖。我明白自己不会死去。记得夫差曾说过。蓝田玉是和极阴的血液不容的。
身体逐渐变得透明,而且,是殷色,如同血液。在水中,我看见幻觉,如此清晰。
春天的庭院,盛放的扶桑。阴森的宫殿。如水的月光。吴王孩子般的笑容。范蠡的玄色衣裳。
年年岁岁朝朝。我在湖底寂寞度日。想想,没有心也好。若是凄凄地怀着那颗心,又怎能在这幽暗水底过。水底没有我喜欢的扶桑花,只有苍绿水草,悠悠荡荡。
我不知道范蠡有没有把心放回自己的身体。也许,他亦是选择了遗忘。不伦的感情,他不肯要。
他选择了相忘于江湖。于是我没有了选择。
后记:
向来喜欢死了江南的味道,小桥流水人家的。所以借了吴越之争的典故来写写东西。在此感谢司马迁老爷爷给予原始材料。嘿嘿。
本来打算写篇鬼故事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越写味道越不对,到最后成了人鬼情未了。失败啊……唉。
也许我一直用的背景音乐不对。用古筝版的《梁祝》来着……写出来的东西不哀婉才怪。
不过写的真的是很辛苦,翻阅古籍(我的《上下五千年》,汗……),不过据说古代江南真的有蛊邪一说,具体的事件,我没有找到。蛮失望的事情。
史书上确实有范蠡带了西施私奔的记载,这个倒不是我吹的。
馆娃宫也是苏州的一大景点,值得一游。
希望下次去太湖的时候,不要让我遇见妖精才好。呵呵。
七嘴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