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包包的使用说明
发表于: 2004年12月01日 05点54分 点击: 1236
1.本手册仅适用于民工食堂所生产的肉包及肉包拟似物,请勿对照其他部门肉包滥用说明;
2.年龄大于30、体重小于等于45Kg的男性及小于等于37.5kg的育龄女性可放心大胆任意从不同角度食用(注意:如上述适用对象中有被亲朋赞许为“唇方口阔”、“狼吞虎咽”者,请参照下一条);
3.体重大于45Kg的男性及37.5Kg的育龄女性,务必调整肉包入口角度及进口量,以防错过精美肉馅。我公司建议参数如下:头面部略下俯,与地面呈45-85度角(且勿超过90度以防栽倒);双手牢固握住肉包两端(利于控制),缓慢入口,2-2.5厘米/次,注意勿咬伤手指。因操作所致伤残一概与食堂、大师傅及本公司无关,医疗费用自负。
4.孕、产妇及4周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胎儿畸形、发育不良、弱智变态等)与食堂毫无关系,不负责赔偿及抚养!高龄、缺钙、体弱者请在医护陪护下小心进食,切记!
5.学习成绩差的民工子弟在学习和考物理、高数等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科目前6小时禁服本品!使用本品6小时以内所造成的缺考、补考、退学、休学以及各类警告、处分乃至劝退、刑事拘禁一概与食堂无关!如考试8小时内误服本品超过1个者,请自行购买安神补脑500ml,连续服用4小时,总量宜大于2000ml;
6.慢性胃炎者在服用本品前请自行口服胃药及强力镇吐剂。
7.有先天性心脏疾患者慎用。
8.购买肉包前后,请认真阅读本使用手册及条例,切勿将本肉包用于非法甚至伤害、陷害他人健康的活动,由此带来的后果与我公司一概无关。
9.请勿自行仿制我公司肉包的外形、内部设计,违者必究!轻者开除,4年不许参加高考,重者每日口服5公斤(10斤)隔日肉包,我公司不负责意外及并发症救治。
10.本公告所指条款及注意事项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附录1:如能在咀嚼时充分在脑海中想象各种熏烤炖烧肉制品,加以配合,能发挥本产品最大功效。
附录2:本公司/食堂可以在认为您违反本手册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您使用产品的权利,并就您的行为有最终解释权以及责任追究权……
民工餐饮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
七嘴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