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太久,不结婚就要分手[zt]
发表于: 2007年01月02日 22点06分 点击: 5075
恋爱太久,不结婚就要分手。
不记得谁这样对我说,可是,听这句话不久,在长达五年半的恋情里,却让这句话得到验证^我们分手了。
在想分手的时候,不放手;在适应得就要结婚的时候,却放手了。
不知道是老天给我的玩笑还是对我的惩罚,一切就这样来临了,来得突然,我措手不及。
五年半的时间里,都生活在他的甜蜜包围中,我所有的任性不作任何的改变,他一样包容我。起初我不相信他能坚持下来,没有姣好面容的普通人,怎能吸引一个人见人夸的帅小伙?!我在不断考验,也在不断找碴,一直以不适合而选择分手。可是他都没有同意,而且说他永远都不会同意!
永远太久远。
恋爱的时间五年半,也太久远,他再没有包容我的必要,终因我的一次任性不见他而放手。。。。。。
在我怎么也想不通,以前的他可以对我的一次次任性置之不理,每次都一定要与我和好,而这一次的任性是他可以接受的时候,他,放手了。
直至如今,我依然无法相信,在我已熟悉地走入他的生活的各个角落,我已经为此做出自己的改变,要好好地与他生活,在对他要求了几次我们结婚吧,之后,竟然发生这样的事情?!
也许,是我的步步紧逼要结婚压得他喘不过气?
也许。。。。。。
我该庆幸,他终于放手了,也让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人可以一成不变。。。。。。多么坚贞的恋情,连自己也感动的恋情,却是这样戏剧地结束!那又怎样,在等待他像以前那样来找我,跟我说,对不起;可是,不可能的。也许他再也不愿意忍受我了,在五年半的熟悉之后,走入他的新旅程。五年半,足以让人熟悉得像一家人,就再没有留恋的必要了。
走吧,走入你的新世界里,一个女人的青春浪费在这样的结局里,再大的伤心都敌不过的^
我没有哭闹的必要,爱情没有了,选择放手是很自然的事情。以前的经历是真心付出的,就没有必要后悔。再怎么样,都要重新走进生活。
二十五岁的时候,告别自己的初恋,也许不再有爱,心中已无波澜再起,只觉得自己好苍老,也许也就没有什么再爱的心了。
该是休息一下的时候,做自己想做而没有完成的心愿吧。因为现在有的是时间,呵呵!
转载自网络
七嘴八舌:
只是觉得。当他爱你的时候,你却一脸的臭屁
当他被你的冷言冷语吓退,你却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我也觉得很不真是滴感觉啊......><~~
虽然,我清楚这句话!!
可是,我却不会去做出任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