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因不雅内容被投诉转

发表于: 2007年05月24日 18点58分      点击: 2820
最近在香港有三千多人,向有关当局投诉《圣经》含不雅内容,并要求评定《圣经》为第二类别的刊品,不可发布、传阅、展示、借予未满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
  事件最后不了了之,但投诉信内容絶对震撼.
  投诉信件内容如下:
  敬启者:
  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不雅内容
  本人现向
  影视处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大量不雅内容。该刊物内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识不良的情节,其中包括女儿迷奸父亲(创世纪19:31-36)、父亲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士师记19:24-29)、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以赛亚书3:16-17) 、耶和华叫人吃粪便(以西结书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亚11:9)、以西结书5:10)等等。该等情节远远超出社会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线,严重抵触传统和现今世代的伦理价值,不适合当作第一类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满18岁人士观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灵。本人要求影视处向淫亵及不雅审裁处呈交由香港圣经公会发行的《圣经》作评级。兹将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经文细列如下,供
  影视处及审裁处参考:
  迷奸父亲
  《圣经》中的义人罗得的两个女儿因为无后,相继迷奸父亲,各自还诞下儿子(创世纪19:31-36)。
  创世纪19:30-38:
  罗得因为怕住在琐珥、就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他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他父亲同寝。他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父亲存留后裔。于是那夜他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他父亲同寝。他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
  早前中大学生报中只是两句没有直接描述性行为的「你会唔会幻想过同阿爸阿妈兄弟姐妹做爱?」及「你有冇装过佢地冲凉、换衫、自慰、做爱?」也被视为鼓吹乱伦,评为不雅刊物。圣经这般描述肯定不止鼓吹乱伦,还企图把乱伦合理化、正常化!而且有关经文还仔细描述参与乱伦的人脉关系、参与人数、对话及地点,意识严重不良。
  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
  除了乱伦,《圣经》还描述这个义人为了保护家中的客人,竟把自己两个亲女儿送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这被称为唯一义人的行为实在令人侧目,亦严重扭曲今天我们社会共同接受与遵守的人伦关系,利用子女对父母的信心作出禽兽不如的性侵犯,与社会大众打击儿童性侵犯的努力背道而驰!
  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
  士师记
  19:24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他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他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
  19:25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他交合、终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纔放他去。
  19:26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早晨、他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坎上。
  19:28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罢.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他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
  19:29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虽然电影《人肉叉烧包》以真正发生过的谋杀案件作为主题,但由于内容涉及血腥和暴力,所以被评为第三级,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的人士。上面引述的《圣经》章节,其血腥及暴力程度与《人肉叉烧包》相若。若按照同一的标准,以上的经文实属不雅、过份血腥及暴力,理应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人士。
  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
  以赛亚书
  3:16耶和华又说、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脚下玎珰.
  3:17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他们赤露下体。
  吃粪便
  以西结书
  4:12你吃这饼、像吃大麦饼一样、要用人粪在众人眼前烧烤。
  4:13耶和华说、以色列人在我所赶他们到的各国中、也必这样吃不洁净的食物。
  4:14我说、哎、主耶和华阿、我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4:15于是他对我说、看哪、我给你牛粪代替人粪、你要将你的饼烤在其上。
  吃人肉
  撒迦利亚
  11:9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要丧亡的、由他丧亡.余剩的、由他们彼此相食。
  以西结书
  5:1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向你施行审判、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风〕
  如此不雅的内容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在此不作冗赘描述,请另行参阅附件内容。
  本人必须重申《圣经》部份内容的确有发人深省的道理,可作教学素材,然而,正如上面引述的经文所示,《圣经》也毫无疑问地载有大量不雅的内容,若儿童或青少年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接触这些经文,将会对性产生扭曲的观念,亦会视暴力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设立的目的,是保护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和青少年,不被不雅及淫亵的刊物和物品荼毒。不论刊物是否属于某一宗教的典籍,亦不是抗辩的合理理由。只要该刊物含有不雅或淫亵的元素,也应被列为第二类别或第三类别。
  本人深深明白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亦无意藉此攻击任何宗教,但宗教自由绝不可被滥用来包装极度色情血腥的内容。本人要求
  影视处能客观公正评定《圣经》为第二类别的刊品,并马上停止让未经删剪色情血腥部份的《圣经》,继续在各大中小学、图书馆、教会、书店甚至家中,发布、传阅、展示、借予未满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盼望影视处及审裁处可以公正持平地处理。谢谢!
作者:西红柿和番茄

七嘴八舌:

#1 妃子笑07-05-24 19:47:54说道:
对啊,圣经里面怎么会有这些.确实有点,不过我不懂,也不好擅自评论.
#2 丁叮07-05-24 21:51:51说道:
me,too
#3 苹果鱼07-05-29 21:36:14说道:
好恶心悲伤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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