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与爱情
发表于: 2006年01月03日 13点46分 点击: 2327
对爱情而言婚姻只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可有可无的,可一旦承诺婚姻,就要承担责任和义务。而婚前同居则是一种行乐行为,是很原始的很生理的那种,是没有什么高尚可言的,爱情只是性别的占有,在这儿得以充分的证明。
相对婚姻,同居是无拘无束的,两人的心情都是那么的临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游戏的成分。因为没有了婚姻所属于的负累,便相爱的轻松自在,使同居生活富有生趣和激情。但是同居缺少情感的维系,不受道德和法律的保护,从而更易破碎,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安全感。相对于婚姻,同居也是不认真的,碰到困难和挫折,往往是望却步的妥协而不是携手并进,从而也就没有了爱情的创造更新,使同居中的情变得极其脆弱又短命。
也有人认为同居是对婚姻的讽刺和摒弃,那样可以爱得很自我,认为法律条文也无法给爱情太多的承诺,那么走进婚姻多添一些麻烦又是何苦。当然能由婚前同居走向婚姻,成为一劳永逸的爱情,是再好也不过的,这样同居也是功不可没,但这样的可能只能是很少的,试婚结果多是有违初衷的。
其实同居只是一种选择,无所谓好与不好,与婚姻相比,它犹如夜空划过的流星,幸福和痛苦都短暂的让人叹息!同居是透支的浪漫,虽然实现了爱情在婚姻中的大部分激情,却揭去了爱情的神秘面纱,这会使得日后的婚姻中的爱情更加
七嘴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