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个什么东西?

发表于: 2006年05月15日 12点54分      点击: 2360
    首先我同意女孩子该洁身自爱,而且没有半点不同意,本来你们女孩子之间的话题我没资格介入,的确是男人比较占便宜,所以下面的话我对我自己说,要是不同意可以指出,但不准骂人!我并没有在教育人,我只是对自己说。
    第一我很奇怪为什么好象老公是你一生唯一的依靠?老公一定是你最爱或者最爱你的人吗?拍电视剧哪?韩剧看多了吧?现在中国婚后满意度才多少?中国离婚率为什么一直在飙高?专家分析,中国谈恋爱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3年,5年,7年容易分手,结婚的话,1年3年容易离婚,过了就习惯了,面对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的离婚夫妇,不得不说明中国人在婚姻方面思想在成熟,女子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想法早过时了。女人该为自己一生的保障一生的幸福一生的快乐而追寻,上海街头超过30岁单身的女性不在少数,他们并不是单身主义,有些可能是刚离婚,有些可能渴望结婚,但不会随便找个人结婚,他们只是在寻找,在等属于自己的缘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他们不怕年纪大了没人要,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人欣赏他们的勇气,相信自己的一生会有一个很美满幸福的家庭,丈夫并不是永恒。永恒的爱情是世人做追求的一个极限,并不是唾手可得的。有时候和丈夫的感情有时候还不如以前谈恋爱的人。大家都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从字面上来看,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给坟墓,可笑?谈恋爱,可以不切实际天南地北的谈,天方夜潭的谈,门前乞丐,工地民工只要你喜欢。都可以谈,没人会反对。可是结婚呢?门当户对,丈夫妻子都要过三关斩六将,丈母娘拉婆婆拉什么关都要过,婚后财产问题拉,经济问题拉,能不能养活自己拉,都要考虑到,所以经过这么多关,能上面的一些爱情都不攻自破,你可以说不要紧啊,男的就算是穷光蛋,我养他啊,如果这个男的肯吃软饭并乐此不疲,不求上进,那我也没话说,这种男的不是我说的男的,找老公是要找能依靠一辈子的人,通常这个人和爱没什么关系。只是对自己好就行了。就算有关系也会可能只适合分开谈恋爱,不适合共同生活,试问?老公这个人凭什么要拿你的第一次。你愿意把第一次给一个你并不是很爱,只是能过日子的人或者过多少时候就吵架乃至离婚的人吗?一张结婚证书并不能代表你后半辈子有依靠,很可能是宣告你快乐日子结束的一张证明。看看你们的父母,还有恋爱时候的开心吗?不是年龄和思想的问题,是婚姻的问题。
    第二,处女是什么概念?难道守护自己下半身就叫处女了?那你结婚后,再和别的男人上床,只要不拖裤子,回家对老公说我为你守身如玉,看你老公不抽你。真的要做处女,那嘴也别亲了,衣服也别拖了,最高限度拉拉小手,拉完回去还要好好用洗洁精洗洗。处女我的概念是一个精神上的词,不为金钱出卖自己的肉体,保持忠贞。从小卖到妓院强迫接客心灵纯洁的女孩子就是处女。被强奸的女孩子是处女,为了一个崇高的利益出卖自己肉体的女孩子照样是处女。善良诚实的孩子等等都是处女。处女膜坏了可以去医院补,身体脏了可以洗澡,心灵脏了呢?用什么来洗?自私自利的女孩子不是处女,出卖自己朋友的女孩子是荡妇,心肠狠毒的女孩子是淫娃,处女只是个精神上的纯洁,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付出自己没什么不可以,因为我爱他,很爱很爱他,我可以为他付出一切,所以他想要,所以我把自己给了他,这没什么不可以,如果你不能接受把自己给他这个观点,那你就不是非常非常爱他,你爱他有条件,并不是无偿的奉献,你需要保障,你不相信他,这个本身没什么不好,女孩子是要自我保护,到底女孩子身体结构和男孩子不同,所以只能说你还不是真的很爱他,爱情难道不是一件让人盲目失去自我的东西吗?你不能因为自己一个可笑的观点,强迫他接受,强迫觉得他要是爱我就会为我以后着想,想一个将把你女朋友从你怀中夺走,一个遥远的基本不是自己的丈夫。想一个可能对她还没自己对她好的另个男人,你只能决定你自己的处事,没权利决定他怎么想,明明自己想把第一次给老公,干什么要把这个理由外面加个光冕堂皇的理由强迫他接受这个如果他爱我就不会吃了我这个理由。如果在爱情里面还要计较自己吃亏不吃亏问题,呵呵,你真是个爱情白痴。
    第三,我觉得和自己喜欢的人做爱是件很幸福的事,因为两者都能撕下平时包着紧紧的面具,用最原始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爱意。虽然不合法,但合情。虽然男性性欲比女性强,但不代表女性不需要这个,蛮可以在其中找到各自的满足感,并不是只有疼痛一种感觉,如果真的只有这一种感觉,那只能说那男的有问题。
    希望那些在床上准备付出自己的女孩子闷心问下自己,我会不会为了今天这个决定而后悔。值得不值得。我相信每个女孩子心里都有一把尺,用来衡量自己,我无意于让人接纳我的观点,要是不接纳请做回你自己,但不要随便评击别的和你思想不同处事不同的人。可以谈心讨论。但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别人头上。每个人的价值观都是自己找到的,都不同。

    今天因为一些朋友说我太冲动什么,把自己给了我男朋友。还说什么如果我男朋友爱我就会为我的以后着想,而不是要我。朋友让我记住,再值得献身的人也要等到结婚,在这之前吃亏的总是女人。为此我很郁闷,不知道怎么跟她们说。所以发短信把朋友的想法告诉了我男朋友,他看了写下了这篇文章。呵呵,我看完他就想删掉`怕别人骂他。我觉得他说的也不无道理,所以我把他写的保存下来放在这里给大家看看,不过先申明,女孩子把第一次给的人一定要是你自己爱的还有很爱你的人。。在爱情里没有吃亏不吃亏。只看你愿不愿意了。。当然,我和我男朋友都同意,女孩子还是洁身自爱的好~~




系统提示:该文章被 huanxiang 修改于 2006-05-15 13:19:31
作者:Angel微笑

七嘴八舌:

#1 猫依06-05-15 13:14:38说道:
你男朋友文笔真好!竖起大拇指
#2 药师佛心咒06-05-15 14:07:56说道:
首先我想说的是:不需要为你把第几次给了谁而特地找出种种依据和借口。别人说你吃亏,别人说这个人给不了你幸福,别人……都是别人自己的感受,感情这个东西冷暖自知,无须特别向别人说明什么,能说服的了自己就可以了。

其次,你男朋友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不相信他能做到他所说的那样。

从生理的角度来说,女性确实是比男人吃亏的。看看版里血淋淋怀孕堕胎的就知道了。我不想一味的指责男人,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男人今天他在乎又或是不在乎,这些统统都和女人没关系。你可以跟着你心里想的去做,只要别以伤害别人的利益为前提。但是这个随心所欲有一个最大的前提作为基础,就是要自己保护好自己。别指望别人来保护你。别人没有义务来做这件事情。

希望女生不要因为男人一时的体贴温柔就一下子倾向于全身心的投入,也别因为男人一时的糊涂大意就把他打入死牢。
#3 艾茗06-05-15 18:15:51说道:
竖起大拇指竖起大拇指竖起大拇指
说的都太有道理了,不管是你男朋友还是楼上的。
#4 妃子笑06-05-15 21:28:30说道:
恩,有些想法还是很赞同的呢,请问楼主男朋友读的是什么学?
#5 儍儍di06-05-15 22:10:34说道:
`微笑的脸有道理
#6 Angel微笑06-05-17 13:05:36说道:
我男朋友学的是国际贸易。。
#7 Angel微笑06-05-17 13:13:05说道:
药师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赞同,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呵呵,其实我和我男朋友是在网上认识的,但我们相隔很远,他在上海,我在湖南``因为他`我很相信缘分这东西了。。我觉得自己很幸运`遇到了他``虽然他对我很好,但我也会记住药师的话,保护好我自己。。
#8 药师佛心咒06-05-17 15:12:21说道:
呵呵,Angel不得不再多长一个心眼,提醒你一下,有些男生嘴巴就是很能讲的哦。不要被迷惑了,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原则范围内的可以做,超出低线的事,坚决不要做。至于你的低线是什么,自己订吧。
#9 snow06-05-18 09:09:39说道:
药师说的很有道理,女孩子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要留个心眼,不到等到无路可退的时候才后悔!药师的话要听~~~~~~~~~~~`微笑的脸
#10 樱之雨在何时06-05-18 13:21:56说道:
你男朋友的话从表面上来看是说得通的,不过真的从女性的角度来考虑就有些不同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时候和丈夫的感情有时候还不如以前谈恋爱的人,以及一些其他的情况确实是存在的,不过人的感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发生这种情况,老公值得不值得给第一次,再你还没结婚前是不能下定论的,就算真的不值得给,也不意味着觉得喜欢谁就可以跟他发生性行为。
至于处女是什么这个问题,你男朋友的说法太牵强了,处女对女人来讲并不是只从概念和精神上来理解的。对于这点我想只有女人最有发言权。“如果你不能接受把自己给他这个观点,那你就不是非常非常爱他,你爱他有条件,并不是无偿的奉献,你需要保障,你不相信他,这个本身没什么不好,女孩子是要自我保护,到底女孩子身体结构和男孩子不同,所以只能说你还不是真的很爱他,爱情难道不是一件让人盲目失去自我的东西吗?”这句话看起来更象是爱他就要给他的意思,难道不是从男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吗?爱情是让人盲目失去自我的东西,这个更说不通,人是有理智的,盲目得让人失去自我的爱情那是爱情的理想境界,在现实中并不适用,更多的是出现在琼瑶的电视剧里。
“你不能因为自己一个可笑的观点,强迫他接受,强迫觉得他要是爱我就会为我以后着想,想一个将把你女朋友从你怀中夺走,一个遥远的基本不是自己的丈夫。想一个可能对她还没自己对她好的另个男人,你只能决定你自己的处事,没权利决定他怎么想,明明自己想把第一次给老公,干什么要把这个理由外面加个光冕堂皇的理由强迫他接受这个如果他爱我就不会吃了我这个理由。”JM们看完这句话什么感受?很明显你的男朋友没准备成为你的老公,你的老公在他心里是另外一个人,是他的假想敌。而且还觉得处女这个观点很可笑,试问一个根本就没想过以后跟你在一起的人凭什么觉得可笑,换成他的以后的老婆也这么干,你看看他还会不会这么说????
至于他说的第三点,从道理上来讲完全无可厚非,不过就好象书本的道理和现实不同一样,喜欢就发生性行为换到别的国家可能还适用点,女孩子要是这么凭着自己的性子来,相信堕胎这种事情会更多,到头来受罪的是谁?
如果仔细研究你男朋友的这篇文章,我只能说他是从男人的角度讲面上的一些问题,在这个处女的问题上他没有发言权,因为他的很多看法是很自私的。具体还有很多话你自己研究吧,不想一一拿出来说了,举了几句话大概说明了一下。
希望你不要被他误导,在爱情里女人没有吃亏不吃亏的问题,相信很多奶茶的姐妹有切身体会,你多看看别人的帖子吧,爱情爱情没有你们想得那么简单,不要等以后明白了才后悔。
#11 Angel微笑06-05-18 20:06:49说道:
樱之雨在何时 ,你的话有些有道理。但我想先说明一下。第一吧,这是我男朋友自己的想法``在写这之前他就说过这只是他所想的,一种思想吧,并不是他的观点吧。。他早在先前就知道,如果当观点讨论的话,肯定会被很多人骂。第二,在我没把自己给他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可能以后不会是他老婆。我们想的比较多,现在的我们已经见过彼此的家长了,但却不敢给对方承诺什么。因为人都是会变的,谁又能保证以后会和谁相守一辈子呢?虽然我是真的想嫁给他,但我不想要口头上一个承诺。我想看行动,我也不要他为了我们的未来而奋斗,就象现在这样,大家珍惜着彼此,一步一步慢慢走下去。我相信只要我们珍惜彼此,会一直走到老的。。我会嫁他的。。。第三他说过,如果我怀孕了,他会娶我。他父母也知道我们睡一起。第四,我真的爱他,而且我曾经为了爱情失去了自我,是他用分手来让我找回了自我。我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而且象琼遥电视剧里一样。我觉得女孩子把自己给自己最喜欢的人是最好的选择。。
其实呢?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呵呵,但我觉得每个女的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好好保护自己,在献出全部的时候,起码要学会保护好自己。。我相信在每个女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深深爱着的人。只是看你们有缘拥有这份感情么?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对你真心真意的男人存在的。
#12 Angel微笑06-05-18 20:12:14说道:
呵呵``药师,我会的`谢谢你的关心。。至于自己的低线,我觉得只要自己一直好好的就是我的低线了。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我快乐就好,做什么事我都不后悔,后果自己承担,哈。。。我会好好保护自己,也会好好珍惜这份感情的。。。
#13 嘟嘟pipi06-05-18 20:29:01说道:
你无病呻吟!
#14 花都开好了06-05-18 22:32:55说道:
所有的算计者都被算计着....时间是最好的证明。回首往事,谁能完全掌控?就好像喝醉的人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喝醉一样。
辩解,理论,表白?荒诞可笑....
也许你不明白我说什么,我也想说得通俗易懂。只怕当我滔滔不绝时,你完全不能接受我分析的事实。我不愿意变成一盆冷水,浇在炽烈的热情之火上。更何况它现在燃烧得正旺.......
#15 何路雪06-05-18 23:10:45说道:
关于处女这个问题,我觉得没有讨论的必要。如果讨论,那就说明这还是个问题。希望以后这不在成为话题的一天早点到来。

关于婚姻。现在的问题就是,有一部分人把婚姻看的太重,而另一部分人把婚姻看的太轻。
如果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认为婚姻很重要,那么的确能制止许多水性扬花者出轨。但是缺点是:大家记得贞洁牌坊吗?看的太重的确会变成牢笼。
如果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认为婚姻没什么,感情最重要,那么最大的好处是,已经没有感情的人会很愿意去离婚,再婚的人不再被打上“2手货”的标签。但是缺点是,这样的话,那也没有必要结婚,只需要财产公证了,合就合分就分,所谓永远的感情就再也没有人去相信和追求。到最后还会问为什么世间无真爱?呵呵,你付出了什么呢?一遇到麻烦就分手。当然得不到爱情。

所以说,如果在一起就好好的过日子。能找个人同度今生是多么不容易啊。不要太轻视婚姻,“老公”这个词不是能随便喊的。是无比尊贵的字眼。想想吧,这个世界上几亿万分之一的概率。
但是婚姻如果变成形式,那么就不叫做婚姻了。如果你们已经到了再努力也无法在一起的地步,那么就爽快地分开。至少你投入过努力过了。
如果在一起就100%的付出,如果结束就立刻离开。
这样的话说起来轻松,实际上能做到的话就实在太难能可贵了。
因此,对离婚的人应该抱以尊重的态度,能果断结束感情的人是很了不起的,不要再说婚姻失败,请说婚姻结束。当然,前提是如果这个人不是接二连三结束婚姻的话。
总之,谁都想与爱人白头偕老,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过一天就好好的珍惜一天。相信自己,相信对方。
#16 Angel微笑06-05-20 17:32:35说道:
花都开好了,我懂你在说什么。或许你说的对,时间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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