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之三拍的两颗心(有点长)

发表于: 2005年05月17日 11点39分      点击: 1579
相传,在遥远的喜玛拉雅山,常年盛开着一种罕异的雪百合。唐朝时某位不知名的吐蕃赞普为逃离宫室内乱带着心上人翻越悬崖时,爱人不幸跌死,赞普的眼泪滴落下来便化为此花。它冰冽晶莹,恒有馨香,隐居于险峻的所在,像得道的高人,与世无争。据说你如果在三十岁之前看见它,你就能找到你一生中所向往的完美无瑕的爱情。

  鲍凌超第一次见到段昱冰时,脑海中便不期然地想起了关于雪百合的传说。
  回想起来,是那样久远的事了,但又清晰真切得如同昨天的餐桌上的聚会。说来可笑,起初他竟然是代替他的好朋友去和他女朋友见面的,(哎!这句话听起来怎么像绕口令?)邢子琛的理论是:“花三日不浇水还能活,女朋友三天不见就要翻脸。”子琛有一个漂亮的牙医女朋友,一直是令乐团里众独身汉羡妒的事儿,他所以应承子琛代他赴约,不正是因了好奇心的驱使?他与子琛从进入乐团相识到现在,他吹单簧管,子琛拉小提琴,持续了七年的友谊,虽然没有歃血立盟,但两人可谓无话不谈。只可惜子琛打结识段昱冰后(段自然不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便像松鼠私藏坚果一般,不肯轻易示人,大约也是怕招来竞争者。乐团里一些眼馋的光棍儿对此颇有微词。眼下子琛随着乐团的大队人马出国演出去了,临走前给他留下段昱冰的电话号码,加以叮嘱:“有时间就替我请她吃顿饭、看场电影什么的,否则等我回来,她已经不记得我了。”女人有这等健忘么?他并没有把这桩事放在心上。惬意了几天
  之后,凌超便感到放假的苦处,长日无聊,更兼在他口腔内潜伏已久的蛀牙此时开始作怪,教他寝食难安。他想起子琛的委托,而子琛的女友是牙医,这样一来恰好一举两得:既不负朋友所托,又能医治自己的牙齿。他找出段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她亲切自然地同他约好时间和地点,令他如沐春风。凌超当下便不由得揣想她长得什么模样,她应该有一头微卷的头发,吃饭只吃“七分饱”,喜欢把桔子皮完好地剥成一朵荷花状,看电视向来不看八卦娱乐,习惯在睡觉前听一小节萧邦和勃拉姆斯。忍着牙疼,他对于明天的约会既忐忑又期待。
  次日,凌超依约来到见面的地点,医院的牙科诊疗室。他推门而入,看见五六个穿白袍的医生,其中一个,面朝着一扇晴窗而坐,正在制作一副假牙模型,专注中又透出几分漫不经心。凌超脑中灵光一闪:她就是段昱冰了。他大胆地上前招呼了一声,昱冰从正在制作的模型中抬起头来,注视了他两三秒,忽然笑了起来,说:“前一分钟我还在想:那个走后门儿来看牙齿的家伙怎么还不来?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了。”她立起身来,微笑着同他寒暄。凌超松了一口气,她长得并不比一般的女人漂亮多少,圆润的额头,眉眼搭配得恰到好处,线条柔韧的鼻梁,人中很浅,微笑的时候,嘴角有一两条优美的细纹。他刹那间疑惑起来,不明白子琛为什么怂恿他和她约会。
  她安排他在就近的一张座椅上躺下,问道:“哪里不舒服?”
  “左边下排倒数第二颗牙齿,一咀嚼就酸痛,有一段日子了。”
  他尽可能地张大嘴巴,以方便她勘察,昱冰戴上口罩,趋身凑近,手执一枚长柄牙镜在他的口腔里探了一探,肯定地说:“蛀了一个洞,怎么到现在才想起来要看?”语气稍有不满,是医生的职业口吻。
  “平时工作忙,再说牙疼不是病,捱过一时是一时。”凌超也觉得自己的理由不够充分,大概不会令她满意。
  昱冰果然摇摇头,一副认为他无可救药的样子。她起身去准备修补蛀牙的工具,她走路的姿态很曼妙。趁着把各种金属器具摆弄得玎玲咣当响的空档,她随口问道:“子琛什么时候回来?”
  凌超说:“总要等到下个月吧,这次乐团在南非和北非的几个国家间巡演,顺带观光购物,机会难得,不多玩几天岂不可惜?”
  “你为什么不去?”她问得挺直接。
  他回答得也很坦白,“我技艺不精,被留下来了。要不然这时候我没准正在金字塔前骑骆驼,或者在卡萨布兰卡泡酒吧。”
  “我对音乐一窍不通,听马友友拉大提琴同听病人磨牙齿没有两样。”昱冰说。
  听不出她是不是在安慰他。
  凌超只得暂且接受她的同情。准备就绪,她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替他清洁口腔。
  “你中午吃了什么?”昱冰问道。
  他忽然后悔他中午吃得太多了一点。
  “呃,红烧鸡翅,葱油大虾,炒青菜,海苔绿豆汤。”
  昱冰微微皱着眉,“看得出来。”她在清除他牙缝里的食物残渣。“无论如何,有一副好胃口,却长着一口坏牙齿,是很扫兴的一件事。”
  凌超同意地点点头。昱冰随即教他把嘴巴张大,用钻牙器在患处孜孜地钻了起来。凌超将背脊紧紧地靠在椅子上,握牢扶手,一壁忍受着打击牙床神经的痛楚,一壁惊奇地在她深褐色的眼瞳里发现了自己的样子,如河马打呵欠一般无辜地张开大嘴,五官全都凑在一块,倒有几分像是挤眉弄眼,他不禁羞惭。因为两人距离很近,他能够清晰地闻见她白袍上消毒水的气味,她工作起来有条不紊,光看她的一举一动就是一种享受。凌超凭藉个人的经验辅以各种道听途说,以为外表冷静、理智的女子,内心却往往很炽热。
  几经折腾,他的蛀牙终于修补上了。她摘下口罩,两人得以面对面地交谈。
  昱冰笑道:“在你们这些搞音乐的人听起来,电钻磨牙齿的声音大概也是一种艺术吧?——子琛这次要是回不来,我就当他被食人部落吃掉了。”
  凌超道:“段小姐今天好好的怎么咒起子琛来了?”
  “不该咒他么?找了个替身来跟我见面。”昱冰双目炯炯地看着他,眼中倏然闪过一丝锐利的光,嘴角却一径浅浅地笑着。
  凌超心里一震,随即安慰自己,也许是幻觉。“是啊,除非你喜欢他,不然你是不会咒他的。”
  “哦?”昱冰微扬着头,挑起半边眉毛,嘴角的笑意更深了,“我倒又不明白,我喜欢他干吗还要咒他?”
  “我也不懂了。”凌超抚摩着犹在隐隐作痛的伤处,口齿不清地说:“有时我们喜欢一个人,希望与之天长地久,他却很短命。而我们憎恨的人,巴不得他早点死掉,可是他纵使老朽猥琐得不成人形,也总有一口气在。所以我们喜欢谁,最好时常诅咒他,这样他反而会活得长久些。也许老天爷比较喜欢听反话吧!”
  昱冰微蹙着眉,想了一想:“万一他老人家偶尔也听一次正话呢?”
  凌超一怔,“不会这么巧吧?”两人同声笑了起来。
  不知何时,诊疗室里只剩下了他们俩。窗外已是夕阳西颓,室内洇染出一片沉实、悦目的色调。两人的心里都被这咸蛋黄的阳光烘焙得暖洋洋的。
  凌超等着她将一切收拾停当,一同走出医院。走在夕晖铺地的林阴道上,踩着一块块齐整的红砖,他们有一程子的沉默,各走各的路。经过一个卖烤红薯的小贩,凌超停了下来,向他买了一只,递给昱冰:“ 请你吃!”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凌超顽黠地一笑,“猜的!”
  昱冰剥掉红薯皮咬了一口,软糯香甜。
  这时刚好有一辆电车踽踽驶来,凌超追了上去,悠悠地吊在车门外,他的影子长长地投映在地上,黑风衣的下摆随风扬起。
  相熟以后,昱冰说起那天的情形,“我看着你跳上电车被带走了,就像给一头长着两只触角的怪物一口吞吃掉了。”凌超则清楚地记得,当他吊在车门外,向她挥手说再见的时候,正是天空从橙红色变成绛黑色的一瞬间。

  牙齿补好以后,凌超又能够如常啖饮,每当他大快朵颐之际,脑海中便浮现出一个女人甜美的笑和犀利的眼神。他不清楚他对段昱冰的感情,究竟是感谢还是一点点爱意?但他立刻警告自己不该思乱想,她已“名花有主”,也许有一天子琛会把他拉过来向众人介绍:“这是拙荆,哈哈!”他怎么能做下背叛友情的事呢?所以数日后当昱冰主动打电话给他时,凌超不免有几分讶异。那时正是午餐时间,他咽下一口菜肉小馄饨,满足地打了个饱嗝。他知悉女人的这种心理:你心无旁骛,她就千方百计地吊你的胃口;等你对她稍微表示了好感,她便又以奇货自居。昱冰约他下班后见面,凌超揶揄道:“在找替身陪你喝下午茶吗?”电话里看不见她的表情,不过他有了一丝将了她一军的胜利感。“如果你愿意,你可以代表你自己出来。”昱冰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也许是刚刚吃到口的美味激发了男人天性中潜藏的冒险欲望,还是他相信自己的抵抗力,总之他信心十足地决定赴约。
  凌超由于昨晚记了半宵的曲谱,睡眠不足,两个眼塘子乌青,像被人饱揍了一顿。一见面昱冰就取笑他:“怎么?昨晚梦见和周公打架了?”
  他没工夫同她幽默,又不甘受她取笑,悻悻地说:“别提了,该死的指挥!他倒是出国风流快活去了,还要我们这些留下来的抄曲谱,这不是存心折腾人吗?——这个狗入的!”冷不防漏出一句三字经,他倒是一楞,还来不及道歉,昱冰却格格笑了起来,道:“男人讲粗话有另外一种风度。”
  凌超感激她的善体人意,同时心里一懔,对了,这就是坠入爱河的女人反常的表现:情人的一切在她的眼里都是完美的,小器是节俭,粗鲁是另外一种风度,并且他堪比幽默大师,每句话都引得她疯癫似地笑个不停。
  两人走在人行道上,步伐协调,上海的秋天总是来得迟,去得早,路上的行人多如江鲫,在陌生人的眼里,他们何尝不像一对情意绵绵的恋人。人们在赶路之余,或许会在心里发出一句由衷的赞叹:“多么相衬的一对呵!”他们经过一排色彩斑斓的橱窗,一溜儿地陈列着,远看像一面涂鸦的墙,段昱冰在一间陈列婚纱照的橱窗前停了下来,两人浏览了一会。
  “你发现没有,”昱冰说:“但凡结婚照上的新人,笑容都很职业化,像是从画报上剪下来直接贴到脸上去的。——不过这也不奇怪,很多人是把婚姻当成职业的。”
  “哦,是吗?”她不说,他还真没留心到。“也许等你拍结婚照的那一天,你会笑得真心一点。”凌超不无讥讽的说。
  昱冰继续盯着橱窗里的照片笑道:“算了吧,我宁可看别人这样傻笑。”
  “你不打算结婚?”
  昱冰沉吟了片刻,“我一个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结婚呢?”
  “可是有时候,婚姻像多米诺骨牌效应。”凌超说:“周围的人都结婚了,你还能屹立不倒?”
  昱冰笑道:“那我就是摆错了位置的一只,没有被牵连到。而且我看出来了,你和我是同一类型的人,不是么?”
  凌超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望着相框里的一对对新人,暗忖着不知道有多少仍心心相印,有多少已同床异梦?随后他像解释什么地说:“我可不是摆错位置,我是多余的一只骨牌,‘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不就有补天剩下来的一块石头?”
  “啊,一只摆错位置的骨牌和一只多余的骨牌,”昱冰笑答道:“同病相怜呢。”
  凌超无法接口,只得不响。他裹紧身上的风衣,薄暮时分,一天一地轻灰飞扬,世界如同一只灰色的茧。远远近近的街灯相继点亮了。
  他们吃完大江户日本料理,回来时天上疏星淡月。凌超提议随处走走,有助消化,两人散步到人行天桥上,凭栏站立,风很大,头发乱舞着,连眼睫毛似乎也舞动起来。昱冰很想换个地方,可是又不愿破坏气氛,适才这顿饭吃得惬意极了,舌苔上还留着寿司的香味。不同的人吃饭有不同的爱好:有人喜欢说笑助兴,有人酸文假醋,有人热心给别人挟菜,有人则对着餐桌打喷嚏。凌超是一个可意的吃饭的伴儿,眉目英挺,言谈风趣,令人开胃。原来子琛还有这么体面的朋友,她几乎是第一眼见着凌超的时候便意识到她同子琛已经完结了。她晓得凌超也喜欢她,爱情本来就是心有灵犀的事,谁会跟稻草人谈恋爱呢?但是如果他不首先向她吐露一个爱字,她也绝对不会先跟他说的,好比有的女人坚持要男人向她求婚,即使等到七老八十,也是如此——不为别的,就因为她肯定自己有被爱的权利。凌超站在她的身旁,没有开腔,她知道他在烦恼着。
  凌超想起他以前的女友,一个温柔但不乏主见的女孩。有些女孩子像创可贴,只能医治皮外伤,至于更深的内伤则爱莫能助了,他的女友就是这么样一个清浅的女孩。女孩喜欢读《小王子》,她说小王子住在一颗小行星上,每天有机会看到很多次日落,有一天他一连看了四十四次日落。“我一直在找一个能够陪我看四十四次日落的人。”她说。凌超预备在陪她看第四十四次日落的时候便向她求婚。可是她没有履行和他的约定,擅自同别人结婚了。得知她的喜讯那一天,他独自站在赁居的公寓的天台上,从上午一直站到黄昏,因为站得高,他看见了城市里难得一见的落日,像一盏红艳艳的灯笼,摇漾灼目,将满天形态各异的云朵辉映成金黄、浅绿、灿蓝、珊瑚红,如同传说中巴比伦的空中花园里的琪树琼花一般,使世间冰冷的、钢灰色的一切显得暗淡浊秽。美令人沉沦,失恋也令人沉沦,望着脚下的蜗行车辆和蚁行人群,他告诉自己,只要往前跨出一步,就一步,他将会摆脱所有的痛苦,无事一身轻……然而,对于生的本能的贪恋使他终究提不起脚来。可怪的是,她自从结婚后便销声匿迹,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他猜想她一定是死了或者出了国,不然住在同一个城市里,山不转路转,怎么老遇不见?逝去的感情像手臂上的一道疤痕,抚摸着它,疼是不疼了,却提醒着你曾经受过伤。
  远近的车灯如流萤穿梭,夜风恣意地拍打着两人的衣角,靠得太近,能感觉到彼此呼吸间冒出的冷气。“回去吧。”昱冰忍不住轻轻地说。
  凌超仰视着夜空,吐出一口大气,没头没脑地:“但愿天能亮得迟一些。”
  “你喜欢黑夜?”
  “我是舍不得跟你说再见,”
  昱冰抿着嘴一笑,“你以为我是露珠,天一亮就蒸发了?”
  凌超觑定她,好整以暇地嘲侃说:“不是说女人是水做的吗?你要是变成露珠,我也不奇怪,只有点好奇,露珠夜聚晨散,未免薄情,是不是人也一样?”
  昱冰被激怒了似地,低低地骂了声:“胡说八道!”
  凌超吃了一惊地定睛看她,她的鼻尖冻得红红的,嘴角紧闭,有几分楚楚的倔强。他心里一动,不自禁地把她拉进怀里,用风衣裹挟住她,吻着她,喃喃地、像在自言自语:“就算你蒸发了,我也能找到你。”

  凌超知道自己做错了。他倒不担心东窗事发后,子琛会跟他割席绝交,子琛与段昱冰的感情毕竟有限,而且友情更比爱情重要。子琛是为结婚而谈恋爱,他和昱冰太不合拍,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子琛常说“人活着,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和性欲。”他的这一套人生观,平庸、粗俗、但是实用。凌超虽然在感情上受过打击,但也不至于因此自暴自弃。他遇见段昱冰,有一种棋逢对手的刺激,只是懊恼自己热得太快,陷得太早,是很危险的事,倘使这段关系只是像走江湖的草台班子,匆匆鸣锣,草草收场,他岂不是显得愚懵?
  现在他和昱冰每天都见面,颇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两人在一起,昱冰极少打听他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工作状况,乃至男士们很介意的经济条件、恋爱史一类的隐私,似乎是独钟于眼前,同他的过去与未来无关。她的这种作风,凌超不知道她是本性洒脱,还是欲擒故纵,又或许只是奉行一种萍水相逢的原则:今日偶遇,相敬如客;明朝别后,皆当一梦。
  有时两个人见了面也无事可做,只是一道并肩走路,穿过人头攒动的闹市,经过焕然一新的橱窗也不停步,好像就是为着走路而来,走了长长的一段后折转又走回来,回到见面的起点时,不禁相顾大笑,断定天底下没有比这个更滑稽的事了。
  凌超想:恋爱是否如吃饭喝水一样是人类赖以生存之必需?打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便存在人类灵魂里的这种本能,是无法像数学一般以方程式层层演算出来,或是用石蕊试纸和酒精灯测炼出隐含于其中的神奇元素。也许,这个秘密就像盲人摸象,永远无从知悉全貌。和昱冰在一起,他极细心地搜集着相处中的种种蛛丝马迹:一次勾指、一句甜蜜的话语、意会的眼神、随口开的玩笑,加以抽丝剥茧的分析、推理,试图找出制造这场爱情的真正主谋:是生理的冲动抑或是心灵的需求?
  有一次他问过昱冰:“为什么和我好?”
  昱冰说:“因为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他不甘心,继续追问:“跟子琛相比,你更喜欢谁?”
  昱冰巧黠一笑道:“你像镜子,女人见了你,都想在你面前照一照。”
  “子琛呢?”
  “他像指甲剪,人人都用得着,可是没有人觉得它重要。”
  有天傍晚凌超提早半个小时去接昱冰下班,两人一同吃过晚饭,打算去看他的姐姐,兴致好的话,在搭地铁无所事事地从城东荡到城西——这也是他们的晚间娱乐之一。
  凌朝的姐姐最近正在闹离婚,她掌握了她丈夫外遇的证据,正积极地争取同情和支援,眼下惟一能求援的也只有这个弟弟了。他姐姐结婚结得早,大学毕业后没两年一意孤行地就嫁了人,因为父母始终不承认这个姑爷,她等闲也不回去,两头有什么事,就由凌超传话,过了适婚年龄而未婚,回家简直就成为一项考验——考验自身的忍耐力和意志力,所以凌超近年也越来越少回去,宁可自己在外面租房子独住。姐姐的事,他父母自然还蒙在鼓里。
  他买了一盒拼装玩具给小外甥带去。
  坐在他姐姐家的客厅里,几上的茶已经凉了。焦黑的茶叶茶棍沉在杯底,入口有一股浓重的炭烟味,他姐姐就是这样:招待自己的亲兄弟也不肯拿出好茶。
  只听得他姐姐分诉道:“不是我的错,我哪一样不把他服侍得好好的?在家里,洗衣烧饭带孩子,我一个人都包办了,从来不让他沾手,我是体谅他在外面干事业辛苦。别人的老婆也不过如此,我有哪点不好?他还要出去勾三搭四?”
  凌超扳指算了一算,说:“姐,这只是男人的‘七年之痒’,你何必跟他认真?”
  他姐姐说:“问题就出在这儿:早不痒,晚不痒,偏偏赶着这两年家里经济情况好起来了,他也开始心痒痒了——我看他是皮子发痒!”
  凌超道:“听说姐夫在外面跟人合伙做零售业——”
  “是啊,我没嫁给他以前,他做一行赔一行,吃着上顿,愁着下顿。我嫁了他之后,他才开始时来运转——结婚前算命的就说我有帮夫运——原来他这么不识好歹,竟以此为资本,讨好别的女人去了。”
  “要不怎么说男人有钱就学坏呢?”昱冰心有戚戚焉地说,同时望了凌超一眼。
  他姐姐道:“男人有钱就学坏——没错呀,可是谁又肯嫁给一个穷光蛋?”
  昱冰不语。他姐姐又道:“我不是为了钱才嫁给他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穷光蛋。我有帮夫运,嫁给谁谁都会发,当初是看他人品好,长得也不错,发了财后想必会好好照顾我,没料到天下老鸦一般黑!”
  凌超义愤填胸地缄默着。昱冰说:“为了孩子,总得忍一忍。”
  他姐姐抑泣道:“我该怎么办?急死我了!”
  凌超安慰她:“别急,别急,这种事急也没有用。老实说,你这个年纪,果真离了婚,再找一个也不容易,说不定还不如这一个。既然天下老鸦一般黑,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最要紧的是把钱都掳到手,一个子儿也别让他拿到,看谁还肯陪一个没钱的半老头子闹恋爱!”
  他姐姐擦了一把涕泗,强硬地说:“别以为我不肯离婚是不舍得他,我是要将他逼急了,情愿把孩子财产通通留给我,走个光身,我要看着他抱着那骚狐狸活活饿死!”
  凌超松了一口气,他姐姐又恢复了本色,看来不容易被欺负。
  他和昱冰又坐了一会,责任尽到,双双起身告辞。他姐姐送他们出门,临了叮嘱他:“我的事,你暂时别告诉爸妈。当初我嫁给这个没良心的,他们就不同意,如今看见我自食其果,他们难保不会跟旁人一道来落井下石。”
  凌超和昱冰走在路上,昱冰有感而发:“大多数人一生中都会有一次外遇,就像出智齿;想出的时候,它在那里蠢动,搅得人难受,出了就好了,不过如此。”
  凌超说起他姐姐,“每次看到她,都觉得她越来越像家庭妇女,从前的秀气一点点磨掉了,她丈夫成天看着,怎么可能不生外骛之心?也不能全怪他。最可怜的是,她还口口声声说她有帮夫运,其实女人最应该帮的是她自己,男人能给女人的无非是爱情,而爱情是靠不住的。”
  昱冰笑道:“难得你这么深明大义,——你又能给我什么?”
  凌超说:“那要看你想要什么?”
  昱冰睨了他一眼,“我想要的只怕你给不了。”
  凌超几乎受不了她那含带着柔情和嘲弄意味的一瞥,心里失控起来,正准备反唇相讥,昱冰忽然“咦”了一声,抬头透过树叶看看天上说:“下雨了么?”
  凌超望了一望,“没有吧,还看得见星星。”
  昱冰摸了摸头发,怀疑地把手凑到鼻子前面一嗅,皱眉道:“呀,是鸟粪。”
凌超站在路边遏抑不住地哈哈大笑,“有鸟粪落在头上,主得财,恭喜你了!”
  昱冰完全不能领会他的玩笑,白了他一眼,“还说!”
  两人又走了一小段路,凌超建议:“上我家去吧。”
  她不能不抗议:“为什么?”
  “因为这儿离我家最近呵,你要回去也可以,不过——”他的语气绕了个弯,笑道:“沾着鸟粪到处跑的滋味可不好受!”
  昱冰不作声,心想这个人忒可恶,竟然用这来要挟她!她真真怀疑那只捣蛋的鸟是他豢养的。但是当凌超拦下一辆出租车时,她毕竟没有反对。昱冰坐在车内,脸贴着窗玻璃,呼出的热气霎时使窗上凝了一层迷蒙的白雾,她用手指拭了拭,只看见车子在夜色里经过一条条流溢着灯光和笑声的街衢。
  凌超住的公寓是一幢六层楼的老式建筑,年久失修,铁灰色的外墙已经剥落不堪,露出饱受风雨侵蚀的红砖,罅缝间生着墨绿的苔藓,整幢楼表情灰暗、阴悒,像恐怖片里的场景。昱冰仰头望了望,踟蹰着脚,凌超催促她:“走吧。”两人一同上去,这里的电梯也是很老式的,年代已不可考,一道黑漆漆的铁栅栏,锈痕斑斑,开动的时候,发出“空隆、空隆”的喘息声,像一头搏斗中的兽,四壁暗影幢幢,阴森的感觉使人犹如置身于死荫的幽谷。
  凌超住在六楼。他走到家门口,随手掏了掏口袋,“嗳!”了一声道:“糟糕,钥匙忘在屋里了!”
  昱冰说:“我想你和锁匠一定很熟。”
  凌超满不在乎地一笑,“这回你猜错了。”他径自去敲开邻居的门,从相邻的阳台上惊险万状地翻到自家的阳台上,等到他从里面打开门时,昱冰吃惊地笑道:“你常常这样么?”
  “不,为了你才这样。”
  门前亮着一盏昏黄的灯,一蓬朦胧的光晕柔和地笼罩下来,凌超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昱冰腼腆地笑了,她的眸子里映着一点细微的光亮,使她看上去有一种奇异的美。
  凌超的房间很空旷,有一种单身汉所特有的孤独的气息,昱冰一进来就感觉到了。房间里布置得随意而安适,墙壁刷成靛蓝色,书架上错落地堆叠着流行小说及名目繁多的杂志,墙上装饰着毕萨罗的《逢图瓦兹的红屋顶》的复制画,被一盆苍绿茂盛的蓬莱蕉遮掩了大半,只隐约看见一点红,在阴影里泛着暗锈的光泽。沙发上扔着三两只橘黄色的靠垫,扶手上弃置着外套和领带,最醒目的是靠窗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套华丽的音响。没有臭哄哄的鞋袜同零乱的杂物,一切收拾得整洁可喜,这也是单身男子在都会里独居太久养成的洁癖。昱冰直觉地知道这地方是女人的禁地,她是一个闯入者,蓦地一阵耳热心跳。
  凌超招呼她先去洗头,他自去煮咖啡。等她梳洗完毕出来,他已经煮好咖啡,起身去打开音响,放了一张唱片。房间里悠悠地回荡起怡人的乐章,大提琴的演奏仿佛秋风翻阅满地的落叶,一派潇潇的低沉黯哑;长笛空灵飘忽的旋律,犹如清晨竹梢上滴落的露珠,晶亮通透;而背后狂欢的爵士鼓点,则充满了灯红酒绿的魅影。昱冰端着咖啡来到窗前,眺望夜里的景致,夜晚清凉的空气使人精神一振。凌超慢慢地也跟了过去。
  不远处有一建筑工地,夜深了还在施工,巨大的照明灯亮着,恍如白昼,清晰地传来敲敲打打以及工人们说笑吆喝的声音,还有混凝土搅拌机“哗嗤、哗嗤”像极了翻肠搅胃的呕吐。听久了,使人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也变成一处工地,空洞而不安定。
  凌超道:“那里原先是一片废弃的游乐场,我小时候进去玩过,某次荡秋千荡到高处,不留神翻了过去。——喏,你看,现在头上还有个疤。”他捋起头发给她看,昱冰仔细验了一验,说:“嗳,真的!”
  “有时候,我躺在床上听着这拆拆打打的声音,”凌超说,语调平板,听不出任何情绪。“就觉得自己的记忆被一点点地连根拔起、铲除干净了,说不上来是轻松还是失落。”
  昱冰道:“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因为我要你懂得我。”
  “这重要吗?”昱冰以略带讥诮的语气反问道。
  “对我来说,很重要。”
  凌超转过头来,急切而热烈地望着她,瞳孔闪闪发亮如同跳跃着两簇绿荧荧的磷火,像一头正在猎食的猎豹的眼睛。昱冰微笑着伸出手去阖上它们。他腾出一只手来握住她的手,闭着眼睛,放在嘴上轻轻一吻。
  那天晚上的星星很美,凌超半夜里起身如厕,看见窗外满天繁星,熠熠发亮,垂得低低的,像一串串悬挂在窗檐下的金黄色的水晶葡萄,伸手可摘;天地阒寂,昱冰在身旁墮入黑甜乡,他的内心遂也充溢着甘芳的汁液。原来生命中也有真淳若此的一刻。

  子琛带着非洲的阳光吻痕和海水气息回来了,繁重的演出没有使他瘦下来,反而神采奕奕。逢人便亮出晒成棕红色的臂膀,洋洋吹嘘这一趟非洲之行收获颇多,惹得众人称羡不已。他这一回来,他们三人的关系便变得复杂而尴尬起来,尽管明知这是迟早要发生的事,但逼到眼前时还是有些不知所措。凌超私底下也不免揣测,当三人见面,图穷匕现之际,各自会以何种表情应对。
  但他是多虑了,子琛似乎已有预见。
  乐团排练间隙,凌超独自躲在一隅清理他心爱的单簧管,子琛朝他走过来,大声说:“你让我对友情很失望,见到我像见到从火星上释放回来的人质一样,招呼也不打一个!”
  “你呢?”凌超佯作凶恶地说:“我以为你被非洲的太阳晒昏了头,乐不思归了。”
  “这样不正好?”子琛道:“你们俩柔情蜜意的,多我一个,碍事儿。”
  凌超脸色一沉,“小心舌头生疔!”
  子琛诡诈一笑,“得啦,得啦,别装出一副关老爷的面孔,昱冰都已经跟我说了。我可不是来找你决斗的!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是我的好兄弟!”
  凌超摆出并不领情的神色,道:“多谢你大人大量,相形之下倒显得我小器了。我也记得她说过,她听名家拉琴同听病人磨牙齿没有两样,她可不会把你当作第二个帕格尼尼来崇拜。”“我知道我跟她合不来,才想到让给你。你也没辜负我的这番苦心。”
  凌超悚然而惊,“原来这是你一早预定的阴谋!”
  子琛笑道:“只是一项成人之美的阴谋罢了,别上火。我从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就数着日子,为分手倒计时。”
  “哦,这是为什么?”
  “有些事强求不来。本就不属于你的东西,得不到,谈不上损失。”
  两人笑了起来。子琛正了一正脸色,又说:“我可把丑话讲在头里,我和昱冰虽然爱情不在了,但友情还在,我把他当妹妹看待,如果你小子今后对不起她,我会替她出头,决不会轻饶你!”
  凌超笑道:“刚才谁说我像关老爷来着?现在又是谁做出一副‘钟馗嫁妹’的苦相?”
  子琛憨笑。指挥召集人马重新排练,子琛先走一步,凌超坐在角落里,想起昱冰形容过“子琛像指甲剪”,望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
  隔日三人约在一间小店吃午饭,凌超和子琛先到,昱冰稍迟。她刚进门,便看见他们有说有笑地坐在那里,不禁纳闷,男人间的友谊可以亲密到何等程度?在男人的感情的天平上,友情的重量远胜于爱情么?他们之间难道没有一点芥蒂?她甫坐定,凌超便唤来侍者擅自替她点了一份套餐,外加一杯曼特宁咖啡,很主人作风的。子琛道:“我记得昱冰是喜欢喝茶,泡沫红茶。”
  “是吗?她从来没跟我说过。”凌超转头看着昱冰,“看来我需要了解你的地方还有很多。”
  “你们都错了。”昱冰语气平平地说:“我不喜欢咖啡,也不喜欢茶,我喜欢喝蔬果汁。”她径自向侍者要了一杯新榨的胡萝卜汁。
  接下来子琛眉飞色舞地讲述他在非洲的新奇见闻,广阔的草原上的珍禽异兽,神工鬼斧的卢克索神庙,以及有如“天方夜谭”里所描绘的光彩夺目的阿拉伯集市。因为担心停下之后的冷场,每一个不起眼的细枝末节都尽情地渲染了一番。一行吃,一行说,一嘴两用,格外辛苦。其余二人,不知道为什么,比往常沉默了许多,偶尔凑兴地搭一句半句话,也显得索然无趣。凌超忽然发现昱冰的脖项上挂着一串项链,用贝壳和兽牙拼凑而成,手工制作,颇具热带风情。如果是挂在黑女人的脖子上,一定会更好看,他想。
  午餐吃完了,子琛也讲完了,三人心事重重地对望着。半晌,昱冰站起身说:“我去趟洗手间。”拎着手提袋便去找洗手间去了。
  子琛拍拍凌超的肩膀,语气不胜怅然:“女人的脾气就是这样,看,她开始厌烦我了。”
  “她只是去洗手间罢了,人有三急。”凌超说。
  “一个女人跟你说她要去洗手间,然后很久才回来,就说明她厌烦你了。”子琛似乎很有经验。
  “我也在这儿啊。”
  子琛促狭地苦笑,“那更糟,有了新欢,忘记旧爱。”
  凌超作势擂了他一拳,“你这家伙可别倚熟卖熟,混说八道。”
  子琛收敛起笑容。“别怪我多嘴,”他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昱冰可不好对付,你千万不能马虎大意。”
  “你不必担心。”
  “我这是吃饱了撑的!”子琛冷笑道:“反正你也是久经情场的老兵了。”
  两人谈笑间,昱冰回来,凌超注意到她脖子上的那串项链已经收了起来,他略觉安慰。三人重新天南海北地胡扯一通,像个无聊至极的聚会。凌超却很喜欢他们此时这样的相处:自由、舒坦、没有谁对谁错,更不虞牵涉到官司和谋杀。
  就是从这天起,三人好像突然悟到了分享友情的妙处,时常结伴外出寻找乐子,观看魔术表演、信步逛街、楠溪江漂流、或者到狄斯可跳舞,轮换做舞伴。他们之间的关系日趋亲密。在约见的咖啡馆或餐厅,有时凌超来晚了,会瞧见昱冰和子琛占据窗边的一张桌子,喝着咖啡聊得意兴遄飞;有时昱冰早到了,坐在座位上看着凌超同子琛铁哥儿们般勾肩搭膊地闯进来。买单时,凌超子琛常在争抢无效后以划拳来决定,昱冰乘机悄悄去付了帐,等他们发觉时,她已经笑吟吟地站在门外,两人不免赧然。然而这样的情形继续发展下去,会演变成何等样的局面,谁也预料不到。
  凌超是愈来愈贪恋他们三人这样短暂而和平的相聚了,像一个老人数算着自己在世上所剩无多的日子,愈来愈贪恋阳光和一杯热茶的滋味一样,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他实在说不上来。爱情是鱼,友情是熊掌,天下人皆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又孜矻以求,妄想自己会受上天眷顾,二者俱收。——错了,幸福从来没有注明是谁的专利。
  后来,凌超和昱冰单独见面时,他问她:“你觉得今天少了什么?”
  那是他们在看完德国汉堡芭蕾舞团来上海演出的《仲夏夜之梦》后回来的途中,是个金风玉露的晚上,适于恋侣间的重逢或别离。两人走在冷清、狭仄的小路上,一弯缺月聊胜于无地点缀在夜空,树影迷离,车声和人声都远了。
  昱冰停下脚步,怅恼地捏了捏耳垂,抱怨道:“我忘了带耳环,刚才看见前排的女观众的一对铂金镶水钻的叶形耳环,就想起我的那副,不过她的水钻比我的大。”
  凌超讪笑,“不是,你们女人老惦记着打扮。”
  “别卖关子了,你想说什么?”
  “今天难得就我们俩,是不是清静了许多?”
  昱冰想了一想,笑了:“嗯,子琛不在身旁,的确是清静了不少。”
  凌超进一步启发她:“女人都会得喜欢子琛这类型的吧,天生的活宝兼受气包,有他在,每天都热闹得像过节。”
  昱冰说:“子琛这个人,务实,仗义,人堆里又甘心扮小丑,逗大伙开心。这能让他成为受欢迎的朋友,却未必是受欢迎的丈夫。毕竟,女人对朋友和丈夫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凌超这才醒悟,原来女人离开一个男人是有这层原因的,他不由得想起他的前度女友,不晓得她在别人面前会如何数落自己,这样一想不禁黯然了下来。
  昱冰又说:“有些人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爱一个人,结果却是证实了自己的错误。”
  “是的,爱是很冒险的一回事。”凌超似有同感,“可是谁又都不舍得丢掉冒险的乐趣,像坐过山车。”
  话虽如此,两个人仍然不可抗拒地相互依恋,越陷越深,凌超难免患得患失。昱冰在眼前的时候,他常常想用力地抱紧她,生怕她溜走。另一方面他深深耻于自己这样突如其来的激情,他已然自私堕落到用爱的借口来骗取肉身的慰藉了吗?灵与肉的欲望纠缠在一起,从来都分不清。然而他知道,他需要的不只是一个能够风花雪月的,夏天一起降暑、冬天一块儿进补的对象,他渴望着她身体的温度和心灵的温情。
  凌超同昱冰一道外出吃饭,也是件烦恼的事,他嗜辣,昱冰偏爱甜酸,两人时常为迁就谁而相执不下,最后折衷的结果往往是去吃一顿不咸不淡的素菜!婚姻想来也是两个人相互妥协的过程罢?而妥协的结果往往也就是不咸不淡地过了一生。每想到这,凌超不免怆然。有时候,昱冰也会心血来潮,从书店里搜罗回一大堆菜谱,如法炮制地表现她的烹饪天资,逼着他把盘子舔干净,倘若他胆敢不从,或是对她的手艺表示出一二分鄙夷,她便会抓起苦瓜权充狼牙棒满屋子追着他喊打喊杀。说也奇怪,他渐渐喜欢上了她那些分不清盐与白糖、口味恓独特的“佳肴”。
  多少个残阳如血的黄昏,他们站在外白渡桥上观赏日落,体会着长日将尽时内心的栖惶之感;有时看完电影午夜场出来,在路边热气腾腾的小食摊前吃一碗桂花酒酿汤团暖暖肚子,看着白雾氤氲中她平和的眉眼,他不由感到一种温柔的、牵绊的夫妻情分。
  凌超甚至一度错觉,他们会如此相伴着活个三五十年,一生也就如白驹过隙一般过去了。这样的想法近于痴妄。人生的际遇实难逆料,他们可以在安乐的时候,分享着一个笑话、一首情歌、一篇恐怖故事、一盒酒心巧克力所带来的愉悦;然而当灾厄侵袭时,他们是否有足够的勇气相偕着在命运的狂澜里横槊赋诗,在人生的绝壁上带铗而歌,而不是像一对可怜的林中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但他随即讪笑自己的贪婪,眼下有个知情识趣的女伴在身旁,免除了一人吃喝拉撒睡的寂寞单调,是多么可心的一件事,渺远而未知的将来,谁又在乎呢?

  子琛结交了新女朋友的消息,传到凌超的耳朵里,他感到如释重负地高兴,屡屡撺掇子琛把女朋友带出来一睹其芳容。子琛却以各种借口再三推宕,凌超暗笑他的这套老把戏。
  凌超把这喜讯转告昱冰,她不以为然,“子琛说话全凭一张嘴,他认了对方做女朋友,还不定对方肯不肯呢。”
  事缘凑巧,那天他们去一家新开业的西餐厅尝鲜,再过几天就是昱冰的生日,两人计划着去西湖等待“断桥残雪”的美景,或者在家里办一个盛大的聚会。昱冰对这间餐厅很不习惯,抱怨壁纸太花哨,服务不够周全,音乐听起来痒窣窣的像被人用一根狗尾巴草搔耳朵,而且周围共进烛光晚餐的人看上去都像奸夫淫妇。凌超兴致盎然地听着,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
  这时,侍者领着一对客人经过他们的餐桌,男的忽然停了下来,用一种戏剧化的声调叫道:“嗬!你们也在这儿?”夸张得足以令杯子里的红酒自动溅出来。除了子琛还会是谁?
  昱冰一点也不觉意外地笑道:“真巧,你们也来这里?”
  凌超不得不信,女人在遇见突发事件时有天生的镇定本领。昱冰是那种船到江心出了漏洞,还有空儿埋怨没带游泳衣的女人。
  子琛大咧咧地着侍者另添了两把椅子,拥着身边的女孩介绍道:“我的女朋友,妍妍。”
  本来只容得下两个人的情侣桌,现在围着四个人,凌超顿时局促起来,动也不敢动。
  妍妍身材高挑,五官稚媚,正处于女孩向女人过渡的时期,像蝌蚪正蜕变成青蛙,长出了青蛙的四肢,却还保留着蝌蚪的尾巴,该怎么称呼它?青蛙?蝌蚪?真令人为难。有些女孩子就是这样使人为难,她一坐下来就嚷着要吃的,又说在减肥,空气被她煽得燥热起来。凌超像在看一幕逗人发笑的独角戏,只不知道昱冰此时会作何感想,她或许以为子琛是因为失恋才改变品味的,不能说跟她完全没有关系。
  子琛解释巧遇的原因,“妍妍看了报纸上的酬宾广告,说这周内有八折优惠,还有神秘礼物,就一直吵着要来占个便宜。哈,没想到你们也在这里。”
  昱冰笑说:“我们也是看到广告才找了来,还赔了不少冤枉路。”
  子琛说:“这家餐厅的地段是偏僻了点。——多久没见面了?最近还好么?”
  昱冰说:“除了上个星期发现自己有了第一根白头发,其他什么都好。你呢?听凌超说,你快要升首席了,预先祝贺你!”
  凌超不作声,用眼角的余光不满地觑了昱冰一眼,好似她出卖了他。
  子琛打了个哈哈道:“你信他胡说?帕格尼尼二世还在娘胎里。我倒是记得月底就是你的生日了,打算怎么过?”
  “还没想好,反正就是这样了,年年难过年年过。”
  “去年的生日——”子琛顿了一顿,便惆怅地打住不说了。“如果要搞聚餐,别忘了请我们!”
  “不会忘,只怕你礼到人不到。”
  “你放心,礼物可以忘记带,好胃口却是随身带着的。”
  大家见时机恰当,便合作地笑了起来。凌超想他们分手后,一定瞒着他私下会过面,这念头使他如有芒刺在背,浑身不安起来。
  妍妍喝着朗姆酒,抬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子琛和昱冰,忽然指着他们俩笑道:“我知道了!你们是情侣!”她的声音像猜中谜底一般的欢快,十只指头涂满鲜艳的蔻丹。
  昱冰微笑着更正,“是的,我们过去是情侣。”
  子琛略显尴尬地看着凌超,后者沮丧地笑了笑,想不出任何能够缓和气氛的话。
  两个女人迅速厮熟起来,转移了注意力,交换着对时装、化妆品、减肥的各项心得,如数家珍。当昱冰得知妍妍是个海报设计师,还开着一家美发店,表示了忻羡,妍妍也慷慨地邀她来店里做头发。跟着妍妍向她诉苦贪吃零嘴,满口蛀牙,昱冰当下礼尚往来地教给她几则牙齿保健的小秘方。一顿饭还没吃完,她们俨然已是结义金兰,笑个不了。
  两个好朋友被冷落下来,不免有几分无奈,子琛四周张望了一会,没话找话说:“这家餐厅是怎么回事?甜品到时候还不上来?”
  凌超附和道:“是啊,该来的时候不来,不该来的时候都来了。”
  子琛听出他话里的弦外音,少不得一愣,涨红脸将妍妍从座位上像拔萝卜似地拔了起来,说:“走,我们走!这里有人不欢迎我们!”
  妍妍正在乐头上,嘟囔着抗议:“还有神秘礼物没见到——”
  子琛拽着她向外走,“改天再来,咱们走!”他急于离开这里,甚至忘记自己付帐。
  他们这一系列的举动弄出的声响,引得四周有些客人侧目而视。凌超羞臊地低着头,佯装不察,用叉子无聊地拨动着盘中的残肴,胃口全失。他寻思着如何再开口。杯子里喝剩的半杯红酒,发出潋滟的红光,媚惑地。凌超忽地阴沉一笑,多像妍妍的血红的蔻丹。
  昱冰叹了一口气,把刀叉望餐盘上一搁,她也怏然不悦。“你怎么不吃了?”凌超明知故问。
  “你能不能讲点道理?”昱冰说:“毕竟我认识子琛在先,见了面互不理睬,不是显得太不近人情了?大家都是朋友,你总不见得连友情也不在乎了罢?”
  凌超冷笑道:“老情人叙旧,这算哪门子的友情?”
  昱冰忍无可忍,提高嗓音斥责他:“你不要以小人之心猜君子之腹!”
  凌超也上劲了:“谁是小人之心?”
  “就是你!”昱冰在桌子底下狠狠地踩了他的脚。凌超吃痛,不觉呻吟了一声,这一回邻座的客人已面露愠色。侍者走过来提醒他需要什么,凌超不便发作,匆匆结了四个人的帐,撇下昱冰头也不回地推门而出。外面冷风肆虐,他站在街头,让风一吹清醒了不少,浑身打了个寒颤,才想起大衣忘在里面了。要回去拿是不可能的了,他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咕哝着咒骂这恼人的天气。
  昱冰拿着他的大衣追了出来,在他身后喊道:“干吗走那么快?”
  他没有停下来,“干吗走那么慢?”
  “我右脚鞋子的鞋跟掉了。”
  凌超忍俊不禁,“活该,都是你刚才踩我的那一下太用力了。”
  昱冰喘吁吁地追了上来,把大衣还给他,同他并肩而行。凌超一言不发地穿上它,这下暖和了一些。昱冰说:“你刚才付完帐走得急,服务生找钱回来不见人,他就权当小费收下了。”
  凌超虎着脸说:“我花我的钱,不用你心疼。”
  昱冰取笑他:“你瞧你说话的样子,像个财主!”
  凌超逮住机会,借题发挥:“我知道我没钱,你去找子琛吧,他有个有钱的老子!”
  昱冰怫然说:“你今儿是犯了失心病?从头到尾就没一句正经话!”
  凌超站住脚,既然开了口,索性就把憋了许久的下半截话也抖落出来,他忿忿地质问:“你跟子琛说你有白头发,为什么之前你没向我提起过?”
  昱冰哑然失笑,“发了一通无名火,原来是为了这个!”她叹了口气,静默了一会,再开口时显得沉静、柔和:“如果我们可以白头到老,你会看见我满头白发的样子,何必急在一时?如果不可以,我又何必告诉你,徒然让你嫌我老,多不值。”
凌超的声势减弱下来,讷讷地:“你知道我不会嫌弃你的。”
  昱冰自嘲地笑了一笑,“是的,我知道。因为我们都太清楚,我们根本没有白头到老的一天。”凌超感到胸口像被什么撞了一下,闷闷地痛了起来。
  昱冰愁怅地看着他,“凌超,我们之间到底缺少了什么?”久久,得不到他的回答。她把头一偏,望向幽蓝的夜空,轻轻吐出一句话:“我想,我有点后悔认识你了。”她的眉梢眼角板得纹丝不动,窥不出一点情绪。
  两人无声地、冷冷地相峙着。半晌,昱冰转身一脚高一脚低地走了。
  凌超起初不以为意,恋人间闹点小误会是常有的事,虽然他脾气不太好,可是她那样出口刺人也不对,他没有再去找她。下班后,他婉拒了同事的邀约,独自在和昱冰经常光顾的小店里草草填饱肚子,便将自己放逐到纷乱的人群里,无家可归似地四处闲逛。华灯初上,夜幕下的城市绚烂而落寞,到处在造房子、筑桥、改修下水道,他不敢走太远,怕迷路。这个城市变
作者:随风消逝

七嘴八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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