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相食
发表于: 2004年10月07日 14点53分 点击: 2039
1999年的美国纽约城市,是最复杂,最繁华的城市。八十年代的中国人,每个都喜欢到美国纽约赚钱,当时他们的赚钱方式称之为“挖金”,也就是被美国一些金矿公司以廉价的工资聘用成为挖金工人。为什么要到美国?因为美国的金钱比较高贵,比较香,也因为这个原因,美国纽约的唐人街就这样诞生……
[前言]
文/乖乖的烟火
“快点,快点……”这句话在美国的街上,我是最常听到的。这里是纽约的唐人街,也就是西洋国家较多华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很复杂,马路狭窄,一般车辆都很少开进小路。现在的时间中午两点多,这条街上的行人,车辆都很多,唯独是靠近墨西哥街范围那里,人群比较少。走在街上的人群多数是华人,有学生,中年人,有钱人,老人,很多人。在美国的唐人街,较为枪眼的是少部分的美国人,黄金色头发那种。我站在这个金铺的对面,里面那个五官精致的小姐正在游说客人买金,我到这边的目的,不是为了看金铺美女,是为了杀死正在跟美女交谈那个客户。
那个客户的名字叫张智力,是个华人,据我所知他是纽约最大百分拆家程昆的手下。几天前,他在这里附近的一个地下舞厅闹事,开枪打死了我的兄弟。关于那天晚上的传闻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我的兄弟首先拿起酒瓶扔响他,然后他反击打死了我的兄弟。另外一个版本是他去骚扰我兄弟的马子,然后被还出手打人,为了他那高傲的尊严,他拿起他的自动手枪,往我兄弟的身上,手部以及腿部开了七枪,就是因为他是程昆的手下,所以才可以逃出那个舞厅。我并不知道哪个版本是真实的,我在乎的是我的兄弟,我那死去的亲生兄弟。
我看着他大摇大摆的走出金铺,我跟在他的后面,在他走到快转弯的地方时,我拿出我的灭声自动手枪瞄准了他的头部,开一枪很准确的打中了他,在连发六枪,把他放在我兄弟身上的那七颗子弹还给他,当时街上出现一片混乱,我在混乱中逃跑了。我扮作冷静到了对面马路的一家音响店,装着购买影片的样子,看着纽约的黑人警察封锁了那条马路,以及收到风声赶来的他的手下,以及很多唐人街的小混混。我知道是有人看到我开枪,但我不介意,反正我现在已经逃出了。我曾经犹豫过,难道我不怕横尸街头吗?不怕坐牢吗?我知道如果法律上要追究,侦查的话,我想他有更多的仇家,而我只不过是个餐厅的洗碗员,怕什么。
那一刻,子弹穿过他的头部的那一刻,看着他还来不及转身就倒在地上,我估计在20秒内他或许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可以看到我的就只是他的灵魂,站在那里瞪着我,他是毒贩,黑社会的老大。他是恶人,所以他必须死。他贩卖白粉,也就是非法出售海洛英,他该死,他死之前还害死了不少人,有多少人因为染上了白粉而导致家破人亡?他专门以软性毒品欺骗年少的无辜无知少女,他该死,我不应该睡不着,为什么我会恐惧,为什么我怕,难道我做错了?我的亲生弟弟的性命,那些无辜的人的性命,我拯救了很多人不是吗?我是英雄,我不是杀人犯……我……我不是杀人贩……
我要回国吗?我不知道,心里面的挣扎让我陷入游魂状态,今天工作被老板臭骂了多少?我该不该去自首?张智力害死了很多人,受到应当的惩罚,那我杀人了,是不是也该受到应当的惩罚,法律的制裁?我走在街上,看着那些小混混,总是觉得他们在监视我,像我伸出魔掌,想要夺取我的性命。我心虚了吗?纽约的唐人街,依然是这么脏,满地都是垃圾,到处都是小偷,有人在街上卖鱼丸,有人在街上卖报纸,这里是美国吗?怎么外国人这么少,除了那些警察,那些游客,这里都是中国人。
杀人后的第三天,我仍然很挣扎,到底要不要回国?记得当年弟弟跟我在家乡收买了很多人情,才辛苦到了美国,没有身份的在这里生存,我们的梦想是什么?弟弟说要在这里赚一笔钱,然后回去家乡,娶个美丽的老婆,买个房子,安稳的度过下半生。今天听说有个人被杀死后扔在垃圾桶里,他的死相残酷,尸体的脑部不见了,怀疑是被老鼠吃了。夜里,秋天的纽约特别冷,秋风吹起的时候,象是一股寒风直击肉体。有个人在跟踪我,为什么要跟踪我,我已经走到暗黑的小巷了,我的手刀,我转身,看着他仍然往我的方向走……
冬天了,这个坚固的空间特别寒冷,我的四周都没有人,我记得我今天是被一个心理学家约了。我现在是个红人了,经过那几次的刺激,我成了一度红人,一级杀人犯,被美国FBI誉为高度危险人物,我真的很荣幸可以遗臭万年。我住在这里很安静,一般来说我每天只可以听到三次脚步声,回音很重那种,每次都是给我送早餐,午餐和晚餐,而我是禁止吃肉的,这三个月来我吃的都是素。现在是下午三点,有个脚步声很快的向我这里走进来,是个华人,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华人了。他坐在我的房间对面,一开口就问我:你总共吃了多少人?
我犹豫了一会,然后笑着对他说:我总共杀死了四个人,我是曾经的英雄。他问我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英雄,我就跟他说了关于张智力的事情,然而我看着他的笔一直不停的在写,在这个沉闷的空间无形中制造了一些恶心的声音,我哄了一声,看着他对我一点恐惧也没有,反而目光凌厉的看着我桌上吃剩下的菜,环视了我的生活环境后再继续写。他接着问我,可不可以描述第二个受害者Richmond Betin的情况,我也没什么好尴尬的,我就直说关于他被我吃掉的故事。
那天,是我杀死张智力后的第三天,我半夜睡不着走在街上,那个寒冷的街上。我发现有个人在跟踪我,然而我是故意走进小巷,目的就是为了知道这个人的目的何在。这个人原来是个白鬼,也就是美国的白人,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因为我不懂英语,可是我一直听到我熟悉的那个字:Fuck,而且这个字说了很多遍,他一步步的靠近,我就拿起我的手刀,往他的身上插,把刀拔出来在插,当时我记得我插了四刀,他倒在地上,我很害怕,不敢看他那带着怨恨的眼神,直到他断气,为了掩盖我的罪行,我故意割开了他的头部,把里面的那些“脑”拿出来。然而我也是把他的尸体放在垃圾堆里。回到家后,我把那些“脑”放在厨房,然而我在想,如果把这些拿来煎蛋会是什么样的味道?放店青葱,洋葱,糖,盐,味道会是如何?我的心里很害怕,最后我还是吃了那些人脑。说到这里的时候,那个心理医生咳了三声,后继续写他的笔录。我接着说:其实人的脑也蛮好吃的,他抬头看了我一下,我伸出我的舌头,他微笑了一下,继续问我:那为什么第三个受害者只剩下下半身和头?我接着说,我的故事还没说完。我吃了那个人脑煎蛋后,发现人肉其实很好吃,接着我回到那个垃圾堆,把那个白鬼的手砍了下来,那回家打算明天再吃。后来我发现原来人的肉更加好吃,不过可惜我已经吃饱了,不然我还想吃掉那个人的大腿。
那个心理医生突然停笔了,然后拿出一个录音机,叫我继续说。第三个被我吃的人,是餐厅的服务员,我并没有完全吃掉她的上半身,我只吃了她的胸部和她的心脏。接着那个心理医生问我,为什么只是胸部和心脏?我当然要告诉他,因为我暗恋这个女人很久了,不过她却一直拒绝我,我当然要吃掉她的良心了。我很记得那天,下了班后我叫她到我的家拿影片,她跟我一起走回去的,然而到了家后,她说她在门外等我,我说了一句好就转身掐着她的脖子,她的脚不停的踢我,直到她无力反抗,昏了过去。当时我的概念只有一个,既然不能拥有她,就吃了她。她断气了,没有反抗的样子真的很美丽,我把她放在床上,慢慢的脱掉她的衣服,内衣,内裤,看着全裸的她,我真的很兴奋,我抚摸她的身体,趁她还有一点温暖的时候,我奸了她。毫无丝毫的激情,我还是动手煮饭了。首先我把她放到浴缸放血,然后在用刀把她的头盖割开,取出里面的脑,然后再把她的胸部割下,再取出心脏。我选择脑煮汤,胸部拿来煎,至于心脏,我把它剁碎,作为胸部的配料。我发现女人的肉必男人的肉好吃多了,我看着那没有胸部的上半身,我觉得很丑,把她砍了下来,分开包进垃圾袋,扔到垃圾场。那个心理医生接着说:为什么第四个受害者只是吃了一个大腿?我当然很清楚知道,因为上次我没有吃掉小麦的大腿,这次要尝试一下人的大腿,会不会很滑口,很嫩。
那个心理医生停掉了录音机,把文件放好,然后跟我说,他知道我是什么样的心理了。他收拾好文件后就离开了。我觉得他好有自信。几个月后,我收到了他的信。信里面的内容说,自从我杀死了张智力后,心里面的心虚导致我精神错乱,因为压抑了很久,所以陷入歇斯底里状态,偶然的机会中学会了吞食同类。我觉得可能是错的,又好像说中了我的心态。我很失望他没有继续听下去,因为我第三次吃的,不是那个女人。我给这个名字叫做李讯的心理医生回信了,心里面的内容,我一个字一个字把第三次吃人的过程写出来,最后还问了他一句:食人的英文是什么?过了好久,我才收到李医生的回信,他跟我说食人的英文是Cannibal,另外一个意思是同类相食。如果我没有告诉李医生我第三次吃的是什么,或许他们都不会知道,原来死的总共有5个……
七嘴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