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用来相爱 [转贴]
发表于: 2003年09月22日 22点28分 点击: 2199
算起来,我和林秋认识了很多年。
我们是小学同学,又是邻居,不过不同于那些青梅竹马的故事,我和他从来没有两小无猜的浪漫往事。在我的记忆里,他就是个背着破书包,吊儿郎当,动作拖拉的男生,虽然和我同岁,但直到他家搬走,他转学离开的时候,还比我矮半个头。除此以外,对于我们在一起的童年时光,我就再无印象。
林秋再次站到我面前的时候,已经过了10年。那时我读大三,一天在校园里走,忽然被一个高大的男生拦住去路,那天我赶时间,忘了戴隐形眼镜,所以只看见一张有些模糊的笑脸,横在我的面前。
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尖叫,甚至连一点惊奇的表示都没有,就叫出了他的名字:“林秋!”倒是林秋吓了一大跳:“怎么!你还记得我?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和你一个学校了?”后来我一直在回忆当时的状况,怎么也没想明白,这个名字是如何从记忆的深处,越过10年的阻隔,一下子跳到嘴边的。
10年后的林秋其实和小时候变化很大,不再是那个瘦弱的,整天茫茫然的小男孩,他变得很强壮,是金融系的高材生,还是校足球队的主力后卫。而我,不过混迹在中文系的一班女生中间,有一个长相和成绩都还过得去的男友,过着平淡无奇的校园生活。
我和林秋虽然在一个学校,却不怎么见面。有一次他邀请我去看他的比赛,我去了,站在操场边,看他随着一群男生满场飞奔。我不懂足球,也不知道他踢得好不好,反正那场比赛他们输了。后来不久,他在一次训练里面摔断了腿,休息了2个月,从此再也不能踢球。
毕业以后,我进了一家公司当行政助理,林秋进了一家银行。我们的写字楼只隔了几十米,从我们茶水间的窗口,就能看到他们银行的广告牌。
和大多数校园恋人一样,我和我的男朋友在毕业后不久,就分了手,各自东西。我倒不是十分伤心,反而觉得自己支配的时间一下子多了许多,生活又恢复到自由状态。而林秋那时候却很郁闷,从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变成了银行里人人都可以差遣的新手,他显然很不适应这种落差。
于是我们见面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常常在下班前通一个电话,约好一起去吃饭,或者喝咖啡。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发牢骚,说上司有多么愚蠢,还要指使他做这做那,我就好言安慰,然后说些我们公司云淡风清的闲事给他听。偶尔,我们也会说起小时候。他说,那时候的我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又是小干部,总是一脸威严,让他觉得很有压力,不敢亲近。他说有一次,我生病在家,老师让他把当天的作业带给我,他那天听课特别仔细,放了学就跑来教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自豪。后来他就一直盼着我再病一次,可惜直到他转学,我都没有再请过病假。我听了大笑,说这一定是他编出来的,因为我完全不记得。但林秋说这是千真万确的事。
我和林秋经常约在公司楼下碰头,被同事撞见,就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他们都说我的男朋友很有型,羡煞古人。我说哪里哪里,那不过是个一般的朋友而已。但这样的次数多了,连我也懒得辩驳,就随他们去说。
我也觉得奇怪,为什么和林秋一直没有来电的感觉,我们的交往仅限于下班以后吃一顿饭和喝一杯咖啡,然后各自坐车回家。家里问起,我总是说没有男朋友,于是父母就很紧张,忙着给我安排相亲。我从不反对,每次相亲都去,但大多数都没有下文。
后来,我的中学老师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孩子,各方面都挑不出大毛病,于是我们就开始交往。这样,我和林秋一起吃饭的机会就少了,我告诉他,我交男朋友了。林秋在电话那头停了几秒钟,然后说哦,他知道了。
我是突然知道林秋要出国的消息的。
那天他打电话约我,我们已经有2个月没有见面了。本来那个晚上我和男朋友约好去游乐场的,但我还是答应了林秋,然后给男朋友打电话,说我有事,改天再去游乐场吧。
我和林秋去了我们经常去的馆子吃饭,我总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头,有一点要分别的预感。不知为什么,我和林秋在一起的时候,直觉总是特别灵。
果然,他说他申请到奖学金,要去美国读书,已经辞了职,今天是特地来和我告别的。他觉得自己在这家银行干下去,上升的空间有限,不如先出去读书,回来以后或许有更好的机会。
我听着听着,忽然很难受,就低下头,不让他看见我的眼睛。他问我怎么了,我使劲摇头,说有一点头晕,没什么。他从包里拿出一架相机,说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在一起拍过照呢。说着,把我拉到他身边,请餐厅的服务生给我们摁了一张照片。闪光灯亮起的时候,周围很多顾客都回头来看我们。
林秋到美国以后,给我来过两封信。我去信问他,我们的那张照片冲洗出来了吗,能不能给我一张。他在回信里说,很奇怪,那卷胶卷冲出来竟然是空白的,什么也没有,估计是照相机的故障,真是太可惜了。
太可惜了,我也在心里默默地念。念着念着,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
和林秋的通信渐渐稀落,我们又失去了联系。
不过在公司的茶水间,依然能看见林秋过去那家银行的广告牌。
我和男朋友的关系不紧不慢地发展着,开始张罗结婚。
后来我又见到过林秋一次。
那天快下班的时候,我的电话铃突然响起。奇怪的是,在我去接电话的刹那,就有一种特别的预感。
果然,是林秋打来的。
他在电话里说,他回来了,吃不准我是不是还在原来的公司,就打一个电话过来试试。没想到我还在,只是从行政助理升到了行政总监。
我说,是呀,不知不觉的,几年又过去了。
他约我见面,我说好,还是老地方吧,那个地方没怎么变。
出门的时候,我从抽屉拿出新买的数码相机,放进包里。林秋看见我就说:“你胖了。”我说:“我们都胖了。”他看起来比以前黝黑,但是很健康,意气风发的样子,让我想起在大三遇到他的那次。
整个餐桌上,都是他在滔滔不绝,他说自己在美国读完硕士,又工作了2年,拿到了绿卡,这次是应聘到一家跨国大公司,才回来工作的。他不断地说这家公司给他的职位有多高,以前从来没有华人做到这个位置,他在浦东买了一套房子,很大,他小时候做梦也没想到自己长大可以住那么大的房子。
我微笑着听他说,他的兴致很好,好像可以一直说到天亮。终于,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然后抱歉地说,太晚了,我要走了。
他说好,他开车送我,公司本来给他一辆奥迪,他嫌不好,要求换成法拉利的,现在那辆法拉利就停在外面。
我说算了,我男朋友要是看见陌生男人用法拉利送我,会不高兴的,我还是打车回去吧。
我们在饭店门口互道再见,分了手。
我没有拿出我的数码相机。
我没有告诉他,那次他来和我告别以后,我忽然发现自己原来是爱他的。
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和原来的男朋友在结婚前分了手。
因为我发现,和林秋在一起,我又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我觉得自己认识很多个林秋,而我爱的只是那个在离别时拿出照相机要和我合影的林秋。
算起来,我和林秋认识了很多年。
仿佛,却只有两天。
一天用来相爱。
一天用来分开。
七嘴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