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把爱情藏起来
发表于: 2003年09月19日 22点47分 点击: 2713
一个哲人说过,“不要在倒掉洗澡水的时候,把水里的婴儿丢掉了。”这句话是对我说的。关于爱情,我想说,它曾在桃江路踢我的屁股,所以我把整条桃江路给扔掉了。
高中的暗恋对象妮妮来上海找我,我决定诱惑她,为此,我选择了桃江路。桃江路是上海第一情侣路,当然大多数人永远只知道南京路和外滩。在那两个地方谈恋爱是很倒胃口的事,感觉在挤公交车或者在菜市场买白菜。
在飞机场接到妮妮,我就径直把她捎到桃江路,很快就从她脸上看出了对桃江路的认可。路虽短,从头至尾仅500步,却幽静得很,两边是老旧而别致的洋楼,茂盛而苍老的梧桐洒下了斑斑点点。因为不通公交车,所以更显得静谧。我吟了一首普希金的诗后,对她说,以前这里恋爱的日常功课也就是数电线杆,我们也数数电线杆吧,她竟深情地望了我一眼。看来是有了点效果。
又闲逛几步,遇到零星几对同道中人,这里的爱情是安静的,男方腋下大多要挟本书,或鼻梁上架着眼镜,算是知识的标记;女的则有些矜持,笑谈有分寸,显示着处女的纯洁。他们的动作不会太放肆,男方的手轻轻搭在女方腰际为标准姿态,不会上下摸索,只有在忘情时,才会接个吻,接吻的姿势又是某部国外经典电影的版本。
之后她的表情告诉我她有点饿了,我们拐进了一家名叫“林荫大道”的餐厅,屋里竟有无数棵笔直的水杉,乃60年前某达官贵人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选择“林荫大道”主要是因为它的自助餐在上海算比较便宜的了,环境又幽雅,像隔壁那家上海顶级的酒吧“欧玛莉”,虽然够情调,但我是决计不会带她进去的,太贵。
我牵着妮妮的手(天哪,她竟然没有拒绝),路过那家酒吧,她问,里面好玩吗?我说,很一般的。
两天后,我还在幸福的回味中打转,妮妮失踪了。据说,在我上班的时候,她一个人到桃江路逛,然后拐进了那个酒吧,然后和一个外国人认识了,觉得他更有情调,然后就……我很快便原谅了她,虽然从此以后,每天下班路过桃江路时,我都会觉得很伤心。
我再也没在桃江路走过。现在和以后。
七嘴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