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觉得我好,就牵我的手!
发表于: 2003年09月13日 01点36分 点击: 2376
我是因为《第一次亲密接触》而知道“痞子蔡”的。
因为“痞子蔡”认识了“痞子雷”。
“痞子雷”是我那年那月那日忽然出现的网友。因为每个网友都是经过我精心筛选才加入的,唯独他,我不知道是怎么加入的,也许人与人之间冥冥之中真的注定着什么。
喜欢“痞子蔡”因为《第一次亲密接触》,因为《爱尔兰咖啡》,因为《雨衣》,因为许许多多关于他的作品。所以“痞子雷”并不需要时间来赢得我的好感。我们从第一声“嗨,痞子!好吗?”的问候后,就像早已熟知的朋友开始聊天。
许多那年那月那日遇见的人,发生的事,都会随着岁月的漂洗而淡忘,而有的人有的事却是历久弥新的。
“痞子雷”是看着我感情大起大落的,无疑是我最好的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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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逃亡者,感情的逃亡者。
曾经我把感情看做我的全部,我失度的爱他。我可以纵容他的霸道,包容他的脾气,原谅他的错误。
我爱他,所以我悄然离开了。
有天他出现在我的面前说:百转千折之后,才发现我是对他最好的,心底最爱的还是我。
有段旁白这样道:“恋爱中的人是个孩子,而你就是婴儿,受伤后才记得回来找我,爱你,原谅你,你好了,我也就好了。”我想我也这样想吧。
我们又相爱了,所不同的是两年后我们相爱的分手了。
两年前的分手我没有掉一滴眼泪,两年后的分手我哭了。
于是我逃亡了,唯一不变的是和“痞子雷”继续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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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是注定要在这段感情中死去的。我想只有毁灭自己,才能彻底忘记一切。
我以为我就这样慢慢的消失吧。那天我收到了远方一封倒贴邮票的信。
感情是种杂乱无章的东西,因为它不分时间,地点,原因发生。也许一个眼神,也许一个转身,也许一句问候。
我竟然也成了别人那份幽幽的牵挂。爱得太浓会将自己烧成灰,我的心就是烧成的死灰。不管我逃到哪,我都无法忘记从前。
我开始刻意的和谁都失去联络,只是我不再像从前为感情而酗酒买醉,我只是安静的走远。我需要安静,我害怕去触碰关于感情的东西。
流浪吧,包里带着“痞子雷”的信开始去流浪,没有思考,只是觉得应该带上。
生活犹如汪洋大海,有时平静,有时波涛汹涌,每个人都是看海的人,有的人在大海平静时,陪在你身边,依靠着和你一起分享那片宁静美丽,而波涛汹涌危险到来时,早已无影踪,而那个不管潮涨潮落都会默默守在你身边支持你的人,蓦然回首,你会发现在共同面对一切时,你早已把他沉到心底。
我知道有个人一定在找我,不管我在哪里,不管我离开多久,他一定会等我。
不要,受伤的感觉忘了吗?我总是那么冷傲的说单身无畏。
那天一个已婚男人说:时间会冲淡一切,过去的终将过去,从前再深的感情都会随着时间而淡忘,感情会让你长大成熟,人还在生活,就要面对新的感情。
忽然地,我触动。
我将关了很久的QQ重新上线,点击开那个熟悉跳动的头像,屏幕上清晰地两行字:“你在哪?我好想你!”“我爱你,我希望明年和你结婚!”
在这一瞬间,我的心被瓦解了,我不想做谁心中的第一,我不想那么冷傲的拒绝,我只想是你珍惜的人。叫那些冷傲,那些害怕统统见鬼去吧。
我的喉咙像被东西卡住不能呼吸,赶在眼泪没有掉下来之前,指尖飞快的在键盘上键入两行字:“为了你,我一定回来!”“如果觉得我好,就牵我的手!”
七嘴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