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痴情是天生的
发表于: 2003年09月10日 19点55分 点击: 1973
夜半,于灯下读张爱玲。外面正可着劲儿地下着雨,噼呖啪啦的,无休无止。这个夏天,多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也是这般多雨的吧?那时,张爱玲正站在一幢公寓楼上,透过一扇窗,望外面的天。窗前的阳台上撑着个破竹子,破竹子上拴了块污旧的布条子,从玻璃窗里望出去,像一个小人的侧影,宽袍大袖,像个儒者。一连下了几个星期的雨,那小人就在风雨中连连作揖,左一个揖右一个揖,兀自地作啊作啊,作得她的骨头都疼了。她眼里心里,都是雨一样湿重的凄凉。纵有满身的才华,做成华美的衣,又怎敌得过华美之下裹着的脆弱?
掩卷,
心隐隐疼痛,为她。封面上,一丛紫色小花开了,一朵一朵的,是淡到极致的紫,神秘里透着忧伤,像极她的人生。她的脸被那丛小花托着,微侧着,脸颊上也抹一圈紫色,冷、艳,又淡然。低眉沉思的样,像叹息。这样的张爱玲不是传奇中的那个,只不过是一个被情所伤的凡尘女子。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是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话。她就真地低到尘埃里去了。当胡兰成与妻子离婚后,与她秘密签订婚约,没有隆重的婚礼她不介意,只要他一纸“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她的身心便都有了归宿之感。而当胡兰成最终背叛了她,爱上了别的女子,她千里寻夫,寻到浙东,明知是错爱,可她爱的心还是不肯回头,她痴痴地对胡兰成说:“我从诸暨丽水来,路上想着这里是你走过的。及在船上望得见温州城了,想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会有宝珠在放光。”为了心中的爱,她满身的光华都可以不要了的,她愿意坠落尘埃,在尘埃里开花。
这便是女人的痴情罢,是天生的,没有办法的事。即使是才女也不例外。以前看过一篇文字,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总是不能忘记:一个女人,无论怎样才华过人,风华绝代,得不到爱情的滋养,终究也就是一朵自开自败的野玫瑰而已。所以,爱情里些许的快乐,都能在女人的心里生下根,日后再多的伤害,也不能把它淹没。所以,面对胡兰成一再的背叛,张爱玲还是紧紧握着往日爱着的快乐,不肯松手。她清楚地记得,跟胡兰成刚结婚的时候,胡兰成曾掏出一摞钱给她,让她去做件皮袄穿。在钱上一向清楚分明的她,却欢天喜地地接下来。“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而等到她能穿上那件皮袄了,爱却渐渐远离了她。除夕之夜,她一个人,穿着那件皮袄,手插在皮袄的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觉得自己像只小狗,一只迷路的小狗。
痴情中的女人,大抵都像只迷路的小狗罢,幸运的,会找到家,修成正果;不幸的,则永远在流浪。张爱玲已转身而去了,她的背后,日暮斜阳,一代情事竟自去了。又一代的情事正在衍生吗?谁知道呢?
七嘴八舌: